3月13日下午,浙江省舟山市人民检察院驻舟山海警局检察官办公室启动仪式在舟山举行。舟山市检察院检察长黄辉和舟山海警局局长林存联会签《关于加强检警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并为市检察院驻海警局检察官办公室揭牌。据悉,这是全国检察机关在海警部门设立的首个检察官办公室。
今年2月,最高法、最高检和中国海警局联合印发《关于海上刑事案件管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为贯彻落实上级精神,依法惩治海上犯罪,维护国家主权、安全、海洋权益和海上秩序,舟山市检察院和舟山市海警局积极谋划,加快检警合作步伐,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双方协作机制。
会上签署的《关于加强检警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明确健全双方在海洋案件联合督办及案件执法情况通报制度,要求双方在分工负责、相互制约的基础上,加强协作配合,在海上刑事犯罪打击、海洋行政执法、海洋环境公益诉讼和生态修复补偿等方面形成工作合力,为服务舟山自贸区建设和海洋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根据两家会签文件,检察官办公室的职能范围除了传统的刑事检察,还涉及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控告申诉检察等多元职能,为双方共同打击海上刑事犯罪、推进涉海公益诉讼、加强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等一系列工作奠定基础。
黄辉检察长表示,这是舟山市为进一步强化检警协作配合与监督制约,深化海警执法规范化建设,共同提升打击犯罪合力,促进司法公正而推行的政策措施,标志着舟山检察机关与舟山海警局在共同构建新型检警大控方格局上迈出了新步伐。
“近年来,海上走私、非法捕捞、非法采矿等违法犯罪活动高发,承担着全市2万余平方公里海上治安管理任务的海警,执法压力不断增加。”舟山海警局局长林存联介绍,检警协作配合机制对于提升海警执法能力和履职能力意义重大,他们将充分利用好检察官办公室这一平台,不断深化交流合作,凝聚管控合力,探索出具有舟山特色的海洋治理新模式,检警合力“护好舟山这片海”。
来源:浙江检察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陈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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