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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首份市级“不动产登记进法院”协议落地宁波

发布于:2019-8-21 22:16:00  浏览:718次

819日下午四点,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的一位执行干警打算去办理一套位于宁波海曙区房屋的查封手续。

但他没有像往常一样,带上案卷材料,开车前往海曙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而是坐下来打开了电脑……

15分钟后,一张显示“已办理查封”的回执出现在了执行干警的眼前……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用意念做事儿?

不,其实这背后是一极为严密的计划……

819日下午,宁波中院与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携手,在宁波中院执行指挥中心举行不动产登记服务进法院签约暨授牌仪式,标志着全省首份市级层面的“不动产登记进法院”协议落地宁波。浙江高院、宁波市委主题教育巡回指导组、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宁波中院等单位有关领导出席签约仪式。

根据协议内容,今后,宁波两级法院执行干警不出法院,即可在该院执行指挥中心自行登录宁波市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平台,发起全大市范围内的不动产查解封和不动产登记查询业务,实现了从不动产登记窗口现场查控的传统办案模式到现代执行方式的转变。

换个方式表达就是宁波法院执行局处理不动产的查封、解封,不要一天,不要几个小时,只要十几分钟,只要一台电脑就可分分钟搞定!

来看具体操作流程

此次进法院的不动产登记服务主要包含国有土地上的房地查解封登记、纯地查解封登记、不动产过户裁定、不动产登记结果查询,优先试点房地查解封登记、不动产登记结果查询业务等。

法院查解封业务的通办工作以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平台为基础,通过法院在政务外网的“一窗受理”平台发起嘱托、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内网不动产登记系统审核登簿的办理方式开展。“一窗受理”平台根据不动产坐落对应的行政区域范围分别发送给对应的不动产登记系统库,实现属地化运行。

法院完成资料审查、人员身份查验、实物资料扫描、信息数据录入和数据上传后,由系统根据不动产单元号进行自动分发,接受嘱托后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对法院送达人的工作证、执行公务的证明材料、嘱托文件等内容的齐全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并按照送达时间先后顺序办理查解封登记手续。

经审核环节,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回退并注明具体原因,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登簿。

不动产查解封“零次跑”,棒!


来源:浙江天平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叶雨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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