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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女生遇害案”不公开审理 家属放弃赔偿望判被告人死刑

发布于:2019-7-9 19:29:00  浏览:951次

浙大海归女生被害案开庭!被害人家属:不要赔偿,只求死刑!

7月9日上午,浙江杭州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11·13女生被害案”,谭余敏家属放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谭余敏家属的代理律师介绍:

根据警方查明的证据和检察院的指控,被告人熊某犯罪动机极端卑劣,手段极其残忍,被害人死状惨烈。“被害人家属放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是希望熊某能获死刑的量刑。”

同时,代理律师表示,该案也反映了灵隐景区在游客安全保障方面存在若干缺陷,事发当天对险情处置存在明显过错,后续有起诉灵隐景区的打算。

目前案件正在开庭审理中,记者将持续关注。

案件回顾:去年11月15日早上,不少浙大老师、学生在转发一条寻人启事,寻找2013级浙大本科毕业生谭余敏。她本科毕业后去英国留学,几个月前回国,打算在杭州找工作。


谭余敏失踪前后的行动轨迹是这样的:

11月13日11点05分,监控显示谭余敏进入飞来峰景区。

11点26分,谭余敏最后一次出现在监控里;随后江苏南通游客称下午3点左右,在飞来峰莲花亭附近捡到谭余敏的手机。

11月13日晚上,大学室友联系不上谭余敏,给谭余敏父亲打了电话。

11月15日11点10分,谭余敏家人报警。警方组织警力,带着谭余敏爸爸上山搜寻。

晚上10点10分,捡到手机的南通游客赶来指出捡到手机的地点。

晚上11点半左右,失联的谭余敏在莲花峰山顶悬崖落坡下被找到,但已无生命体征。

11月17日下午3点多,警方在广西全州县人民医院急诊科发现24岁的犯罪嫌疑人熊某,随后将正在接受诊治的熊某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熊某,男, 24岁,系全州县才湾镇人。11月18日中午,全州警方将熊某押送到全州南站,移交给杭州西湖景区警方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11月28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强制猥亵罪,对“11·13女生被害案”犯罪嫌疑人熊某批准逮捕。


来源:杭州交通918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陈叶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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