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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读工伤那些事儿

发布于:2019-5-7 23:43:00  浏览:930次

工伤认定一直是劳动者非常关注的话题。新疆平安君请来上海段和段(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王云律师,为我们解读工伤那些事儿。

案例

近日,A公司员工小李在下楼梯搬运东西时,“自己不小心”从楼梯上摔下受伤。小李及家人都认为公司应该为他申请工伤,但公司方很疑惑,小李是自己不小心摔倒受的伤,与公司有何关系?双方争执不下,到底谁有理?

此案中小李属于“工伤”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小李受伤是在工作时间,也是在工作场所,并且是准备帮公司搬运货物时受的伤,虽是“自己不小心”,但因为工伤遵循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除了劳动者本人故意造成伤害外,其他只要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也可以认定为工伤,因此A公司应当及时向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谁可以帮助小李申请工伤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除了小李所在的A公司、小李的近亲属,小李所在的工会组织同样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伤害发生后,多长时间内应当申请工伤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A公司应当在小李受伤之日起30日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公司不申请,那么小李本人或者小李的直系亲属以及小李所在的工会组织,应当在小李受伤之日起1年内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超过法定期限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将会导致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无法报销。

小李被认定为工伤后,能享受哪些待遇?

A公司小李如果被社保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对于小李受伤符合工伤保险医疗项目的各种检查费、治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包括其他的一些治疗工伤所支出的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住宿费等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此外,如果小李受伤较重还可以申请做劳动能力鉴定,也称伤残程度鉴定。劳动能力鉴定达到伤残等级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按伤残级别享受不同的伤残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相关费用。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无论出于何种考虑,在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问题上绝对不要抱着侥幸心理;对于劳动者而言,如果个人的工伤保险权利受到侵害,应当及时拿起法律的武器,合法维护自身权益。(王云)


来源:长安新疆  责任编辑:赵利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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