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角巷”作为一家“网红”奶茶品牌,可谓是奶茶届的“泥石流”,各大明星、网红争相推荐,它从桃园一路红到香港,再火到福建。
它每到之处,多少人排队2小时,只为能吸上一口他家招牌的“泥石流奶茶”。
但是,“鹿”红是非多,登“鹭”仅仅2个月,厦门街头就开出40多家山寨店,平均每2天就开出1家,“盗版”店数量,远超“正版”!
满大街的“鹿角巷”,到底孰真孰假?真“鹿角巷”拿起了法律武器,踏上了维权之路,一场“鹿角巷”之争就此上演......
20多家“鹿角巷”被起诉
原告是广州一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这家公司得到“鹿角巷”系列作品作者邱茂庭的授权,可以使用“鹿角巷”系列作品用于生产茶类和奶茶类饮品。
被告是位于何厝的一家饮品店。据了解,邱茂庭(广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餐饮公司”)此番共在厦门起诉了20余家“鹿角巷”。其中,思明区法院受理10余件、厦门中院受理10余件、湖里区法院受理1件。
面对起诉,被告吴先生喊冤,称自己付了5.3万加盟费。
吴先生表示,因为想在厦门经营品牌茶饮店,他从网络上搜索“鹿角巷”的加盟渠道,随后付了5.3万元的加盟费,在厦门开了一家店。没多久,他就收到了广州餐饮公司发来的函,称其侵犯了该公司拥有的鹿角巷系列美术作品著作权。
吴先生对此也很疑惑,因为他已经为加盟“鹿角巷”向广州另一家公司支付了加盟费,他也看过了对方提供的版权登记证书等资料,才签订了协议。
广州餐饮公司提出,邱茂庭是“鹿角巷”系列作品的创作人,拥有该系列作品版权登记证书,享有著作权。广州餐饮公司经邱茂庭授权,排他使用该系列作品,且可对任何侵权行为进行维权。
广州餐饮公司提出,吴先生的饮品店未经许可,擅自在店铺装潢及产品包装上使用“鹿角巷”系列作品,侵犯其著作权,要求吴老板的饮品店立即停止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损失5万元,并在媒体刊登声明。
授权和操作竟是两套标识
被告方吴先生的代理律师说,被告吴先生是“被坑了”。
因为,吴先生是通过上网搜索看到上海某公司正在申请“鹿角巷”的商标,于是他联系上那家公司,对方向他出具了国家版权局颁发的作品登记证书,还有商标申请通知书等材料。随后,吴先生获得了“THEALLEY鹿角巷”的版权授权,授权人显示:郑某。
另外,他们还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的相对方是上海某公司的关联公司——广州瑾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吴先生分两次共支付5.3万元的加盟费,还按照对方的指导,投入装修、采购设备,开张后也一直向对方订购产品包装、原材料等。
为何邱茂庭和郑某两个人都进行了版权登记获得证书?
在法庭上,经过原告代理律师的提醒和现场比对,被告方才发现,两个获得版权的图案有细微的差别。原来,郑某的标识少了“It's time for Tea”和“da”的英文字样。另外,根据国家版权局颁发的作品登记证书,郑某的创作时间和发表时间均晚于邱茂庭。
争议来源于“商标空档期”
真假“鹿角巷”引发争端的原因是,“鹿角巷”并未成功注册商标,目前正处于“商标空档期”。
原告代理律师表示,“鹿角巷”在台湾地区已经申请获得了注册商标,在大陆的申请正在等待实质审查。
原告代理律师认为,就算郑某进行了版权登记,但是吴先生获得授权的图案标识是一套,店内实际使用的标识是另一套,正是邱茂庭设计的那套,带有英文字样的。吴先生的上家没有经过邱茂庭的授权,无权使用。
20多家门店侵权情形各异
据了解,该餐饮公司在思明法院起诉10余件,情况各异。像吴先生这样的店家还是有些法律意识的,会寻找加盟找授权,很多案件中被告的经营者都是直接从网上下载“鹿角巷”标识,并在自己的店铺里进行使用。
另从庭上获悉,广州餐饮公司取得了“鹿角巷”系列作品著作权,但“鹿角巷”至今仍未成功注册商标,尚在审查中。
目前,该案仍在审理中。
来源:厦门中院 责任编辑:赵利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