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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不养苏大强?法官:赡养父母是每个子女的法定义务

发布于:2019-3-27 17:03:00  浏览:882次

  “养老不养苏大强。”近日,电视剧《都挺好》引发热议,其中的“作爹”苏大强,更是因重男轻女、偏心、生活里的大小事情都“等靠要”几个子女等行为,被网友频频骂上热搜。尽管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但是,在实际生活中,不论如何,每个子女都应当从生活起居到精神情感全方面的尽到“赡养”义务。近日,四川都江堰法院就受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

  老何今年已经90岁高龄了,本该颐养天年、儿孙绕膝的他却独自居住在都江堰,既没有生活来源也无力照顾自己的生活起居。难道他没有子女吗?恰恰相反,老何和老伴一共生养了包括大儿子和3个女儿在内的4个子女。

  为此,他还曾找过村调解委员会出面调解,尽管几个子女协商,承诺轮流照顾老何,每人赡养一个月。但事实上,他们的“照顾”,使老何仍然经常孤独一人。老人说,不是所有的子女都不管自己,而是个别子女不愿意赡养。久而久之,因为赡养问题,兄弟姐妹之间产生了嫌隙。最终,老何决定到老年康养中心度过余生,并将4个子女一起告上了法院,要求他们每月分别支付生活费、护理费600元。

  我国《宪法》和《婚姻法》都确定:子女有赡养扶助年老父母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2019年1月21日,法院立案受理,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法官认为,子女除了应当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生活用品和费用之外,还应当在精神和情感上,给予尊敬、关心和照顾。“4名被告虽然心理上愿意赡养父亲,实际行动上却做不到。”

  最终,由法院主持调解,老何和子女自愿达成协议:4子女从2019年1月起,每月各给付老何赡养费400元;老何每年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用、医疗费、护理费由4子女平均分摊。

  “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子女们都没有任何理由可以推卸”法官表示,尽管在有些多子女家庭里,老人们在一些方面没有做到一碗水端平,让子女们觉得不公平,但以这种理由来拒绝赡养,不仅道德上会受到谴责,法律上也将会受到惩戒。而作为父母,对孩子也要尽量做到公平,才不会让兄弟姐妹产生一些不必要的矛盾。


来源:封面新闻  责任编辑:王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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