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记者闺蜜,在宇芽事件发酵当天问我:为什么许多家暴事件,直到酿出血案才浮出水面?许多家暴事件隐藏在冰山下,你了解深层原因吗?
五年前,我遇见一位当事人。
开庭前,她单独找到我,说如果不判离,她会死在老公的棍棒下。她交给我一摞照片,面部呈现的损伤程度,足以让我烙下了心理阴影。开庭当天,她没出现。我打电话过去,她说:一场小误会,给您添麻烦了。我还想追问照片是怎么回事,对方已经挂掉电话。我不知道,电话那头真的是一场误会,还是一轮腥风血雨。我只知道,这个号码,我再也没有打通过。
三年前,我遇见一位当事人。
开庭时,她提供了一张验伤报告,上面记载着多处软组织挫伤,轻微脑震荡。而被告席上的男人,是我见过的认错态度最诚恳的施暴者,他声称自己是一时冲动并保证下不为例。庭后一周,女方撤诉了。她说,除了这次失手,他平时对我还是挺好的。我不知道,这只是一次偶然失手,还是酝酿着悲剧的覆辙。我只知道,半年后这个女人又来起诉离婚。
半年前,我遇见一位当事人。
她给了我一份男方写的忏悔保证书。但因对方不认可这份证据,她申请笔迹鉴定。两个月后,鉴定中心退卷,说女方不想做鉴定了。我找到她,她说,我家人跟我说如果离婚了,我和孩子都得流落街头活活饿死。我不知道,挨打和挨饿,哪一个对于她来说更致命。我只知道,如果我判离,可能会断了她的生活来源。
这三个故事,暴露了许多家暴事件背后被害人选择隐忍的原因:
担心家暴万一得不到实锤,对方变本加厉的报复。
被施暴者的忏悔蒙蔽双眼,相信下不为例的谎言。
习惯日复一日的寄人篱下,害怕小不忍则乱大谋。
于是,一部分人中途打了退堂鼓,一部分人不到性命攸关不上法庭。
在中国,第一次被家暴后,只有1%的人选择报警。而拿起电话求助的人,至少历经了长达3年的家暴。你会说:为什么要一而再再而三的相信撒旦?我敢说,换做是你,未必会更清醒。人性之一是恃强凌弱。被强大的力量控制时,求生的本能会告诉我们保持沉默或许能明哲保身,但其实欲望的黑洞正是被无度的忍让填满的。人性之二是选择性相信。人们都愿意相信自己希望发生的事,所以你宁愿相信他只是一时糊涂,殊不知家暴和出轨一样,只有0次和无数次。人性之三是趋利避害。面对生存权和身体权的抉择时,没有生存能力的受害者在权衡利弊得失后会选择成本小的,却不知这是一场饮鸩止渴。
家暴事件隐藏在冰山下的原因之一,是受害人在面对恐惧时选择了沉默!
打退堂鼓的情况只是冰山一角,更多的案例,则是受害人寄希望于家暴被认定,却苦于举证无门。
宇芽事件发酵至今,网络推文中出现的几个高频关键词是:报警记录验伤报告保证书信、照片视频、聊天记录电话录音、邻居证言,信息量确实很大,但作为法官,我想告诉你大多数推文不会告诉你的几个细节,希望能帮到你。
验伤报告有用吗?有用。但只有验伤报告有些单薄,因为它无法直接证明伤情是由何人造成的,如果能补充报警记录佐证,将对你更有利。
报警记录有用吗?有用。但只有报警记录有些间接,因为大多报警发生在事后,接警回执只会写“报警人称”而不会写“警方查明”,如果能补充证人证言佐证,将对你更有利。
证人证言有用吗?有用。但只有证人证言有些片面,因为有些证人与原、被告的亲疏有别,不能排除个体倾向或夸大事实的可能性,如果能补充验伤报告佐证,将对你更有利。
依此类推,你可以尝试排列组合。
所以上述证据关键词,两两之间是“和”而非“或”的关系。
这些知识,平时不会有人教你,但我希望你知道:我们尽量,不要让一份证据处于孤立无援的状态,除非它本身就是一份能直接还原事实的“铁证”。比如宇芽事件,如果没有那段电梯视频的“铁证”,你未必能在第一时间分辨微博发声是真相还是炒作。再如蒋劲夫事件,就连我,一个法官,也曾听信过那些明星大腕为这个“阳光男孩”做的“我站你”宣言。证据的风向,精准时是黎明前的火把,跑偏时是雪崩前的雪花。还原事实时,能最大程度帮助你的,是一串活的证据链,而不是证据碎片。
让我们再回到上文的那些关键词:报警,验伤,视频,证人,第一时间。
不错,它们对受害人非常有用。但你一定会问:在那种紧急情况下,有第一时间报警的机会吗?有第一时间录像的能力吗?有第一时间喊人的条件吗?苛求受害人在迫在眉睫的情况下,像柯南一样布下无懈可击的证据矩阵,我们恐怕会被诟病站着说话不腰疼。因为,没有完美的受害人,换作法官,也未必会更机警。
那么,如果我没有能力获取证据链上的每一个环节呢?
那你需要取得证明力最强的那份证据。
我们见过一些案例,你可以说受害人足够机警,也可以说他们“久病成医”,但他们的确做到了用一份证据还原了整个事实。
1.美国俄亥俄州一位911调度员接到一个订披萨的电话,原来是一位女子目睹母亲被男友家暴,为了防止报警被发现而采用“暗语”,警方得以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目击施暴。
2.一些案件中,受害人在自家安装隐形摄像头,因为他们不堪忍受长期性的殴打,即便破釜沉舟也要搜集最直接证据。从证据学的角度,这种视频证据,证明力确实足够强大。
3.同事的案件中,受害人趁施暴者喝水的当儿,拨通居委会电话把听筒放在一边,发出持续的惨叫,居委会根据电话号码查到门牌号码,法院根据居委证明出具了人身保护令。
通过这些案例,我希望你能了解几个关键点:1.当场报警比事后报警更有用;2.视频证据比照片证据更直接;3.居委证明比个人证明更有证明力。
家暴事件隐藏在冰山下的原因之二,是受害人面对那些对他们有用的证据,不知道如何排列组合效力最大化!
“你去告我啊,反正告不赢。”这句话,你我都听过,如雷贯耳却又痛彻心扉。但比施暴者的不可一世更令人心痛的,是受害者的缄默不语。
你的家暴,为何隐藏在冰山下?因为在恐惧面前,有些人变成沉默的羔羊;有些人不想沉默,却不知道怎样去呐喊才能被听到。如果你选择沉默,你或许唯有自渡。如果你愿意呐喊,我也愿鼎力相助。
(赵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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