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平安资讯平安要闻平安高层热点观察他山之石平安文化以案说法平安警醒
热点观察
当前位置:首页 > 热点观察

树立规则意识,避免把“加班”当常态

发布于:2016-12-19 10:51:38  浏览:1063次
全国人大代表李泽林谈“过劳死”频发现象
树立规则意识,避免把“加班”当常态

  随着媒体对几起“过劳死”的报道,“过劳死”这一话题再次引发热议。如何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金马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泽林近日接受本报专访。
  《声音周刊》:您如何看待“过劳死”这一社会现象?
  李泽林:从法律关系、权利义务等角度来看,“过劳死”还是一个模糊的概念。我觉得,还是应该从尊重生命健康这方面来考虑“过劳死”现象。作为个人来说,应珍惜自己的生命、健康。过度劳累,实际上是对自己生命健康的不尊重。就社会来说,应为实现个人的自由和尊严,创造一切良好的氛围和条件,而不是一味地讲所谓的效益。
  《声音周刊》:您认为“过劳死”背后的原因主要包括哪些?
  李泽林: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很多,主要包括社会原因、个人原因及其他原因。我们国家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改革的过程中,更大地释放了生产力,在这个过程中,大家只考虑到积极的因素,却忽略了限度,即健康的承载能力和整个社会的承载能力,这一方面考虑得不太多或者说考虑的比重较差,并且这一现象有蔓延的趋势。如果长期如此,或不加以限制的话,可能有短期的效应,但对我们的社会、民族、国家,不会产生积极的影响。
  《声音周刊》:现行劳动法中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的规定对于保护脑力劳动者的权益,有哪些不足?
  李泽林:8小时工作制是经过很长一段时间、阶段证实的,现在需要改的不是时段,而是怎么样完善,让所有人在工作之余,还有生活的空间。现在不管是个人、企业管理者,还是社会层面,都把加班过多的作为正面来崇尚,这使得问题越来越放大。
  《声音周刊》: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哪些方面还可以进一步完善?
  李泽林:一是完善法律规制。譬如劳动法,要想避免企业把加班当成一种常态,应当对企业有一个限制,提高加重用工行为的要求、标准等。
  二是树立规则意识。我觉得,个体之间、个体与社会之间,应树立规则意识,各就各位、各司其职,把劳动规范到能够承载的限度之内。社会的舆论不能一味宣传这种所谓的牺牲精神,这种导向应当避免;劳动者应珍惜自己的生命健康,更应该敢于说不;社会管理者和国家管理者应充分营造这方面的环境。(仇 征)



来源:检察日报  责任编辑:王贤臻
关于我们  |  组织结构

版权所有:平安绍兴新闻网Copyright2014
号电话:0575-8516 2227、0575-8515 4422、0575-8517 8202
地址:绍兴市凤林西路300号
广告代理合作单位:绍兴市蓝剑传播有限公司;

浙公网安备33060202000023号 备案/许可证编号:浙ICP备13012563号 本站设计:耳東师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