娶个外国人做媳妇,生下个混血宝宝,在某些人眼中也许是件很洋气的事情,但是,这一切的前提是要符合法律规定,否则一不小心就会受罚。近日,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公安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联合泉交河派出所快速查处3起“三非”案件,其中2起非法入境、1起非法居留,查获越南籍妇女3名以及涉嫌容留、藏匿非法入境、非法居留外国人的廖某(男,30岁,赫山区人)。
越南女报警求助 所队联手来解救
“我一个微信好友阿映(化名)是越南人,现在正在你们辖区,她要我帮忙报警帮她回家。”2018年8月19日晚8时许,北京一网友拨打了泉交河派出所的报警电话。接到报警后,泉交河派出所立即将情况向分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报告,依据报警人发给民警的微信地址,当晚民警在村民廖某家中找到了这名求助女子阿映,并发现另外两名外籍女子也住在廖某家中。经初步审查,3人自称来自越南,其中2人不能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合法的入境手续,另1外籍女子所持护照的签证已经过期,分别涉嫌非法入境和非法居留,民警依法将廖某和这3名外籍女子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打工取回洋媳妇 糊涂男子当红娘
经深入调查,民警逐步查清了3名外籍女子的身份信息及相关违法事实。经查,2017年3月,廖某将在外打工期间认识的越南籍女友阿雪(化名)偷偷带回家以夫妻名义生活并育有一子。今年8月3日和8月17日,由阿雪联系,廖某分别从湖南长沙、广西南宁将护照过期的阿草(化名)和偷渡入境的阿映(化名)接到自己家中居住,并着手给两人在老家介绍结婚对象。“阿雪跟我讲她们(指阿映和阿草)觉得中国的生活条件较好,想在这边找个对象结婚生活。”对“妻子”言听计从的廖某这样向民警交代。
介绍婚姻起内讧 纵使多情法不容
既然冒着风险非法入境、居留在廖某家,妄图过上阿雪式的好日子,为何阿映要报警求助回家呢?在翻译人员的帮助下,民警和阿映展开了深入交谈,原来阿映偷渡到国内来到廖某家后,由廖某出面帮她介绍对象,因不满阿雪承诺的2万元礼金被克扣为1万元,感觉受到欺骗的阿映偷偷选择了报警求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相关规定,违法行为人阿草、阿映被依法拘留审查,违法行为人阿雪因处于哺乳期被依法予以限制活动范围。廖某因容留、藏匿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被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5000元。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蜀黍提示
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三非”外籍人员不仅对边境管理、社会治安带来挑战,也会对我国人口就业和资源分配造成负面影响。近年来,关于涉外婚姻诈骗的案件时有发生,许多人因此落得“人财两空”,教训十分深刻。蜀黍提醒广大群众对待涉外婚姻要谨慎,必须要办理合法的入境手续。同时呼吁广大市民如发现“三非”外国人,请积极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
说到“三非”外国人大家可能就有疑问了
什么叫”三非“外国人呀?
蜀黍要给大家科普下啦
“三非”外国人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外国人。
非法入境:外国人未经我国政府合法批准进入中国境内。
非法居留:外国人在合法入境的情况下超过在中国的允许居留的时间,原本该在中国待十天,结果待到了二十五天,甚至到了二百五十天等。
非法就业:外国人在没有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的情况下在中国境内工作、或者说超出工作许可限定范围工作,还有就是外国留学生超出规定的岗位或者时限工作的行为。
法律链接
针对非法入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对非法入出中国国境的外国人,可以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也可以并处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非法居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外国人非法居留情节严重的,处每非法居留一日500元,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罚款或者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容留、藏匿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针对非法就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条规定:
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介绍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对个人处以每非法介绍一人5000元、总额不超过50000元的罚款;对单位处每非法介绍一人5000元,总额不超过100000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非法聘用外国人的,处每非法聘用一人10000元、总额不超过100000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来源:“赫山公安”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濮阳艺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