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平安资讯平安要闻平安高层热点观察他山之石平安文化以案说法平安警醒
他山之石
当前位置:首页 > 他山之石

浙江:民告官,副厅长上庭答辩 机关干部旁听庭审

发布于:2018-2-11 14:19:01  浏览:1045次
民告官,副厅长上庭答辩机关干部旁听庭审
省司法厅促进厅机关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常态化

  “现在开庭!”2月9日上午,随着法槌敲响,邱某诉浙江省司法厅行政处罚争议一案在杭州市西湖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浙江省司法厅副厅长劳泓代表厅机关负责人主动出庭应诉,并陈述答辩意见,省司法厅机关执法业务处室代表10余人参加了庭审旁听。
  据了解,这是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后,省司法厅机关负责人主动出庭应诉的首起行政诉讼案件。
  “答辩人根据某市司法局的报告,对原告涉嫌在律师执业过程中故意犯罪行为予以行政处罚立案,并就相关情况进行调查……综上所述,答辩人对原告作出的行政处罚,认定事实清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
  “我方虽触犯了法律,违反了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但所造成的危害结果不大……综上,请求法院依法撤销省司法厅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在当天的法庭上,双方重点围绕行政处罚法律适用以及处罚裁量问题展开了辩论。法院未当庭宣判。
  庭审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提高法治素养,依法履职。
  据省司法厅法制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近期还将制定出台《省司法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办案程序规则》《省司法厅机关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方案》等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办理、机关干部学法用法、厅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关干部参加庭审旁听等工作,提升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水平。(记者丁田醒 通讯员 徐佳治)



来源:平安浙江网  责任编辑:王淑静
关于我们  |  组织结构

版权所有:平安绍兴新闻网Copyright2014
号电话:0575-8516 2227、0575-8515 4422、0575-8517 8202
地址:绍兴市凤林西路300号
广告代理合作单位:绍兴市蓝剑传播有限公司;

浙公网安备33060202000023号 备案/许可证编号:浙ICP备13012563号 本站设计:耳東师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