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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云和县法院首次查封手机靓号攻下执行案

发布于:2018-1-16 9:51:00  浏览:1173次
  近日,浙江省丽水市云和县法院创新执行方式,尝试执行虚拟财产,通过查封被执行人的手机靓号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案件。这也是浙江首例通过查封手机靓号解决执行案件。
  据了解,此案的被执行人周某在2013年9月向银行贷款5万元,贷款期限36个月,截至2017年1月,尚有1.4万余元未偿还。2017年5月,银行向浙江省云和县法院提起诉讼,同年6月法院作出判决,要求周某归还贷款。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周某一直拖延不履行。浙江云和法院查询后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但在电话联系中却意外发现,被执行人的手机号码末四位是9999,属手机靓号。
  通过走访手机靓号市场,执行人员确定该手机号码价值约3万元,超过执行标的。于是,执行人员经过与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协调,于2017年12月18日向被执行人周某发出执行裁定书:查封该手机号码,作停机保号处理,查封期限为2年。周某发现手机号码被查封,心知再不还钱反而得不偿失,最终,他去银行支付了本金及利息、罚息。随后,法院发出解封裁定书,该案顺利执结。
  承办此案的刘警官认为,《民法总则》第127条将网络虚拟财产列入条文,给解决执行难带来了机遇,它打破了法院一般只查封房产、汽车等实体财产的传统,但虚拟财产的隐匿性、限制性、估价难也给执行工作带来了一定的挑战。此次云和法院尝试创新方式,无疑为之后更多的执行虚拟财产抛出了一块砖。
  为更好的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浙江云和法院不断尝试创新方式破解执行难,此前推出“限驾令”,并开发“限驾令”APP,取得了不错的社会效果。




来源:浙江法制报  责任编辑:王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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