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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业最高规格法律文件横空出世:管快递小哥,也管你!

发布于:2017-7-26 7:03:00  浏览:862次
  你一个月会收多少包裹?
  是不是曾经一度保持
  这样的状态
  就酱紫陷入了
  等快递
  拿快递
  等快递
  拿快递
  的死循环
  ……
  然而
  直到快递小哥都看不下去了……
  统计显示,我国快递业异军突起,已连续6年,保持50%左右的增速。去年的业务量,已经突破300亿大关,继续稳居世界第一!
  整日穿梭在城市街巷的快递员们的快递箱里,有美食、有鲜花、有穿城而来的包裹……总之,只有你想不到,没有快递小哥做不到。
  24日晚,国务院法制办发了个通知,公开对《快递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这是自快递行业发展以来,出台的最高规格专题性法律文件。
  对此,长安君并不意外。一个市场自发形成的新兴行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势必需要法律,为它注入新的活力。
  虽然快递市场呈现出旺盛的生命力,但也存在很多弊端,比如给个人信息安全带来隐患、快递服务水平参差不齐、投诉率居高不下等,造成了市场一定程度上的混乱,不利于行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如今,这份“武装到牙齿”的法律武器,在未来将成为快递行业稳健发展最坚实有力的臂膀。
  一、实名制与个人信息保护双管齐下
  在铺天盖地的消息中
  你一定记住了这句话
  泄露用户信息最高罚10万
  直至吊销执照
  也许还有这一句
  假名无法寄件
  实名收寄信息系统
  已!上!线!
  根据意见稿,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未按照规定建立快递运单及电子数据管理制度,未定期销毁快递运单,出售、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等行为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意见稿明确规定,寄件人交寄快件,应当如实提供以下事项:寄件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收件人姓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寄递物品的名称、性质、数量。
  同时,寄件人拒绝提供身份信息或者提供身份信息不实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得收寄。目前,国家邮政局已经推出了实名收寄信息系统,未来每个快递员都将配备这一系统。
  规范快递行业,为强化快递实名制,意见稿将实名寄件上升至法律层面。而快递实名制的推行,又必须以信息安全为前提,否则不仅会给个人带来难以预测的灾难,也会给快递业造成致命打击。
  因此,实名制与个人信息保护双管齐下是必然。这意味着以往满天飞的假名快递、匿名快递将被禁止,可以想象快递实名制带来的震动,不会亚于车票实名制以及通讯实名制。
  有网友调侃:“今后张继科女朋友、鹿晗媳妇、张三李四的快件,可是寄不出去了……”
  意见对快递业的严肃规范、对行业发展,乃至电子商务的整体升级均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不仅全面宣告了相关利益方的权利和义务,还明确规定了违法的后果,罚款以及责令停业整顿乃至吊销执照等手段毫不含糊,是只名副其实的“能咬人的老虎”。
  此外,值得指出的是,意见稿进一步明确了国家鼓励和引导快递业对智能末端服务设施以及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由此为收寄实名制的推行和个人信息的保护提供了技术和政策保障。
  二、快递维权有据可循,
  进一步褪去“草莽”气质
  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日本海外新闻普及株式会社与我国的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签订了第一份快件代理协议,中国的快递业由此才刚刚起步。
  谁也不曾想到,经过不足40年的历程,尤其是近年来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快递业不仅早已成为百姓生产生活所不可或缺的服务产业,而且在拉动内需,增加就业,促进国民经济增长,加速产业结构升级等方面均有突出的贡献。
  但粗犷式发展的快递业并不能肩负起这个始料未及的重任,任何一个行业如果不在规范的轨道上有序健康发展,直接损害的是经济增长,最终为乱象买单的则将是老百姓。
  对消费者而言,最在意的是快递服务的品质,最担心的是延误、丢件和少件。以往,由于缺少统一的法律规制,行业服务的标准不一,出了差错,对消费者救济的方法和途径更是五花八门,大的快递企业尚能勉强自律,一些小的快递公司则经常出现不闻不问、推诿责任的奇葩行径,对此网络上的吐槽声不绝于耳,许多消费者的投诉更是石沉大海,了无回应。
  此次意见稿明确规定用户的合法权益因快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而受到损害的,用户可以要求该商标、商号或者快递运单所属企业赔偿,也可以要求实际提供快递服务的企业赔偿。
  对于冒领、私自开拆、隐匿、毁弃、倒卖或者非法检查他人快件,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于非法扣留快件的企业可最高予以20万元的重罚,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
  此外,对于以往快递企业“保丢不保损”“不保价”等霸王条款,以及动辄以“突发事件”为借口的延误行为,意见稿均有针对性规制,细致规定了快递企业合同条款的提示和释明义务,以及对“突发事件”的公示和处理程序,由此进一步褪去快递企业的“草莽”气质,全面升级对消费者的权益保护。
  三、小快递,大民生,
  立法走出法治发展的第一步
  时代发展到哪里,法治就要跟到哪里。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则是对立法的要求。正如习近平总书记说,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国,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好国;越是强调法治,越是要提高立法质量。
  通读这部意见稿,我们不难发现,这是一部考虑周详并洋溢着创新理念的综合性法律文件。从规范到监管,从处罚到鼓励,从周边险种的开发到信息化手段的运用,涵盖了快递行业的整个流程。
  但立法不是专家的游戏,归根到底要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百姓满不满意去衡量,所以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也凸显了国家对这部行政法规的重视,凸显了快递行业和民生的紧密程度。相信经过全社会的群策群力,这部法规会更加完善,更能维护百姓的利益和行业的发展。
  我们都熟悉一句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立法是法治的第一步也是基础性的一步。但路漫漫其修远,法治的道路上有了良法,依然离不开政府的监管、行业的自律、法人和公民的自觉遵守以及司法者坚守正义的底线,从这个良好的开端望去,中国法治保障民生的步幅将越迈越大。(程晓嫚)



来源:长安剑  责任编辑:黄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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