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平安资讯平安要闻平安高层热点观察他山之石平安文化以案说法平安警醒
以案说法
当前位置:首页 > 以案说法

女子“捡”走店铺前的景观花 几个糊涂举动,换来10天拘留

发布于:2017-6-19 10:52:01  浏览:922次
“再不报警,店门口的花估计要被人搬空了。”近日,在越城区金德隆市场4幢、5幢开店的两家业主十分郁闷,摆放在店门口用来装饰店面的月季、芦荟、多肉等绿植接连被人连盆端走,无奈之下,两家店主向北海派出所报警。 

“5月31号少了几盆就算了,结果不久又少了几盆,弄得我们心情都很差……”在派出所,两家店的店主无奈地说。店主介绍,这些花是用来装点门面的,要是有人真心喜欢,可以和店员说,他们也会赠送,可偷偷摸摸地来搬几盆,实在让人接受不了。 

接到报案后,办案民警立即展开调查。通过调看案发地点周围的监控,民警很快将目标锁定在了两个女子身上。 

6月14日下午,办案民警在越城区一家装饰城内找到了两名涉事女子。两人分别姓樊和姓张,绍兴本地人,在装饰城里开店。 

“啊,拿了两盆花,事体有噶严重!”两人被找上门来的民警吓了一跳,连连解释说她们不是偷花,就是“拿”几盆回家养养,没想到问题这么严重。“总共拿了7盆,一盆养死了,已经丢掉了。”她们说。 

办案民警介绍,樊某和张某在5月31日晚上散步时发现了这些绿植,一时爱不释手,便端走了两盆。回到家后,两人越看越欢喜,想到店门口还留着几盆更好的,于是第二天特意骑着电动自行车来到现场,将中意的花又“捡”回了家。 

办案民警表示,两人“捡”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念及两人是初犯,经过教育,她们被处以治安拘留10天的处罚,希望两人能吸取教训。办案民警也提醒市民,街头的鲜花让城市变得美丽,但美好的景观同样需要我们来保护,不要因为“顺手捡花”而付出惨痛代价。(转自绍兴晚报)


来源:绍兴市公安局
关于我们  |  组织结构

版权所有:平安绍兴新闻网Copyright2014
号电话:0575-8516 2227、0575-8515 4422、0575-8517 8202
地址:绍兴市凤林西路300号
广告代理合作单位:绍兴市蓝剑传播有限公司;

浙公网安备33060202000023号 备案/许可证编号:浙ICP备13012563号 本站设计:耳東师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