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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女士被流浪狗咬伤,谁来担责?

发布于:2017-5-10 13:29:17  浏览:1127次

“真是太晦气了,竟然被小区的流浪狗咬了,现在打狂犬疫苗费用都需要自己垫付。”这两天,家住华舍街道金诚社区的沈女士正为自己被狗咬伤的事烦恼着。5月1日正式实施的《柯桥城区犬类管理办法》(暂行)规定,犬类主人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月3日上午八点多,沈女士与往常一样从车库里推出电瓶车,赶着去上班,没想到出地下车库时,突然窜出了一条狗,沈女士吓得往后一退,但还是没有挡住狗的进攻,小腿被狗咬了一口。“就咬在我小腿上,还有两个比较深的牙齿印。”沈女士说,被狗咬了以后,她就去物业公司追问了,物业公司说那条狗是小区的流浪狗,暂时找不到主人。

为了安全起见,沈女士马上去附近的卫生服务中心打了狂犬疫苗。“打了狂犬疫苗后我这几天都在发烧,而且身上还发了疹子,难受死了,现在都不知道找谁赔偿。”沈女士说。

那咬伤沈女士的狗到底是从哪里来的呢?记者随即联系了沈女士所住的小区物业公司,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条流浪狗在小区已有一段时间了,它经常在小区车库门口、花坛边转悠,平时也有居民在给它喂食。后经过调查询问,发现这条狗是小区19楼一租户带进来的。“我们也问过19楼租户了,他也承认是他搬家的时候跟他来的,平时也在喂养这条狗,但一直没有带回家里过。”该负责人说,他们也在积极做这位租户的思想工作,沈女士被咬伤的医疗费用由他来承担。

那么,这条流浪狗该怎么处理呢?小区物业公司对此也比较为难。“这两天我们保安人员也在整个小区找这条流浪狗,希望能找到,然后也只能把它赶出小区,万一再跑进小区又麻烦了。”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这样说。

《柯桥城区犬类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发生犬类伤人事件,其主人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确定是流浪狗伤人,相关部门将统一处置。


来源:柯桥日报  作者: 陈丹梅  编辑:徐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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