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诸暨一审宣判一特大制贩假证章团伙案
“这一行利润大、来钱快,不过风险也大,我以为不跟他们(买证人)直接接触,风险应该小很多,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近日,以易凤飞为首的特大制贩假证章团伙案35人在诸暨一审获刑,在威严的法律面前,这位被行内称为“假证教主”的人低下了头。
易凤飞被行内称为“传奇人物”,不高的个头、瘦弱的身板,俨然一副“老实人”的模样。2011年开始,易凤飞就在温州乐清市以批发贩卖各类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书、工程师证、建造师证等假证半成品来非法获利。
“一开始是做下线,到处贴小广告卖假证,但风险太大。”之后,易凤飞开始转变“经营模式”,开始发展下线做生意。经过几年经营,他的下线已遍布全国,达到数百个,几乎每天都要发货。
被告人郭某、王某、李某便是易凤飞在诸暨范围内的下线,他们分别从易凤飞处购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居民身份证等各类假冒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证件的半成品,通过分发广告的形式招揽客户。
被告人张某等28人看到小广告后心动了,他们与郭某等人取得了联系,并提供了自己的个人信息。随后,郭某等人便将客户证件模板、人员身份信息等资料拿到被告人陈某、袁某夫妇经营的图文店中,伪造各类假证章,并向客户收取每本80元到200元不等的费用。
2015年7月,易凤飞在其住处被公安机关查获,其仓库内各类假证、假冒车辆牌照成品及半成品共20多万件。公安机关发现,除了警察证,市面上的证件易凤飞这里几乎都能找到,而且十分逼真,一般连发证机关都难辨真假。另外,窝点里还有制作假冒车牌的液压机、滚墨机、铁模子等成套机器设备和原材料。
经一审法院判决,易凤飞犯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犯伪造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8个月,犯伪造居民身份证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罚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郭某等34人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至拘役5个月缓刑8个月不等的刑罚。
值得关注的是,所有获刑的人员中不仅有做假证、卖假证的,还有买假证的。诸暨市检察院的检察官表示,虽然司法机关重点打击的是制贩假证章人员,但是提供身份信息等资料后,向制贩假证章人员购买假证章使用的人也可以构成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或者伪造、买卖居民身份证罪。为此,检察官也提醒广大市民,不要抱侥幸心理,购买和使用假证章同样也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将受到法律的惩罚。(转自绍兴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