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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工俭学”网上卖香烟 - 大学生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批捕

发布于:2017-3-8 15:10:56  浏览:1017次
不需要店面,也无需正规经营资质,只要上传商品照片就可以宣传买卖——由于营销模式简单,近几年,微商队伍越来越庞大。但并不是任何产品都可以通过微商渠道销售,一旦把握不好,便会触犯法律。日前,95后小伙陈锋(化名)因为通过微信、QQ等社交平台销售卷烟,被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批准逮捕。

  陈锋是东莞市的一名在校大学生,2016年年初,陈锋在QQ空间上看到有人在卖各种国外香烟,由于家庭条件一般,他想到了通过卖烟“勤工俭学”,赚点零花钱。
  没过多久,陈锋就在QQ上搜索到了卖这些国外香烟的群,并顺利联系到上级代理。
  就这样,陈锋在未获得任何资质的情况下,在QQ、微信上做起了外烟“代理”,主要销售韩国、美国、俄罗斯等国的卷烟。“图片是上级代理那边复制来的,发货也由上级代理负责,我只是赚个中间差价。”陈锋说。
  在买卖烟草的同时,他还招募了下级代理为其销售,从中赚取更多利益。所有交易均通过支付宝、微信结算。
  这无本买卖做得比陈锋想象中更顺利。2016年4月至2017年1月,其交易金额已达60余万元。正当陈锋以为自己找对了“生财之路”时,其在诸暨的下级代理被警方抓获,陈锋随之落网。由于情节特别严重,陈锋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醒广大微商,不是所有商品都可以随意销售。烟草作为特殊商品,需获取烟草专卖经营许可资格才能售卖,而且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才能流通交易。通过微信等互联网形式进行销售卷烟的行为是法律法规严厉禁止的,一旦达到一定数额,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浙江法制报  作者: 何若愚  编辑:徐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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