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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诈骗的6种常见手段

发布于:2017-1-5 11:17:09  浏览:1125次
1、虚构保险标的。投保人向保险机构投保的标的,实际根本不存在,而是投保人虚构的,投保人谎称保险标的灭失,骗取保险金,也叫无的空保。     
  2、编造虚假的保险事故原因。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为了骗取保险金,在事故发生后,故意向保险机构虚构事故发生原因,将事故发生的不属于保险理赔范围内的实际原因隐瞒,重新捏造属于保险理赔范围内的原因,以此骗取保险金。     
  3、非保险标的转化为保险标的。保险标的因受损害而发生损失,保险公司必须赔偿保险金。但是犯罪分子常将多个相同种类物中的某一个投保,以节省保险费。当其他相同种类物发生损失时,投保人则移花接木,将非保险标的物代替保险标的物,达到诈骗保险金的目的。     
  4、重复投保。投保人对于同一保险标的,就同一保险事故与多个保险公司分别订立数个保险合同,然后通过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多个保险公司索取保险金,从而获得总额比实际损失高得多的赔款。     
  5、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投保人、受益人为了骗取保险金,在财产投保后,故意对投保财产进行有关破坏活动,伪造盗窃、火灾假象,造成财产损失,企图蒙骗保险公司。     
  6、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疾病。在人寿保险或健康保险中,投保人为了骗取保险金,人为地故意对被保险人进行伤害、杀害故意致残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或患病,从而骗取保险公司理赔。 

来源:绍兴市公安局    作者:袍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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