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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骗术

发布于:2017-1-5 11:15:26  浏览:983次
  虽然诈骗形式各有不同,而目的就是将钱骗到自己的口袋中。下列事件希望能引起租房一族的警惕。
 
1、假广告、广撒网 
  大一女生小丽,刚到大学与其他同学住在一起很不习惯,决定自己租房子住。 
  她在学校的一根电线杆上看到了一则租房信息,便与广告上留的电话联系。一名男子接了电话表示,自己的这套房子比较抢手,只租给大学生,但是前面来的大学生很多都只来看,看完又不租。 
  这名男子表示,如果小丽需要看房子,则要给她微信转200元看房费,如果合适的话钱就算到租金里,如果不合适话,看房时钱就现场退给小丽。小丽就加了该名男子微信,转了200元给他。谁知一转完钱,这名男子就将小丽拉入了黑名单。 
  点评: 
  这种骗子在社会上基本没有市场,主要就是骗取大学生或者刚到南京工作没有生活经验的人。骗子会发虚假的广告,然后利用受害人对地理位置或者对房屋情况的不熟悉,捏造房屋虚假的信息,引诱受害人租房。而那些急于租房的受害人往往会迅速“上钩”,并在不掌握房屋真实情况下被骗子诈骗成功。 
 
2、假中介、精打槽 
  今年年初,李女士因为工作调动,为了上班方便,她就准备将原来租的房子退掉,住到新单位周边来。很快,李女士在网上找到一套价格、位置、装潢都合心意的房子。根据网上显示的信息,李女士跟一名自称小吴的中介联系上了。 
  随后,小吴一直与李女士保持联系,并说这套房子非常抢手,不租肯定马上就没了。之后,小吴带李女士现场看了房子,李女士就与小吴以及他带来的房东签订了租房协议,支付了一个季度的房租6000元、押金2000元以及1000多元的中介费用。 
  随后,李女士还特地到宜家买了一些装潢饰品。没想到这周末李女士在家打扫卫生时,又有一名中介带着人来看房子。等到真正的房东拿出房产证时,李女士才意识到自己当时签合同的中介和房东都是“水货”。 
  点评: 
  骗子会冒充中介向受害人提供房屋出租的信息,而且会带受害人查看出租房屋。然后和受害人签订根本没有任何效力的房屋租赁意向,并收取少量的中介费,等受害人寻找真实的业主签订租赁合同的时候才发现自己被骗。这类假中介的最大特点是“爽气”,甚至可以未付清全款却同意先给钥匙,且找各种理由要求现金支付等。 
 
3、假房东、钓大鱼 
  徐某刚刚失了业,房东又来催房租。就在这时,他在朋友圈看到了有人发的某小区一套房子的假房产证的炫耀帖。他灵机一动,在网上将自己租的房屋再次出租,并谎称自己就是房主。与此同时,徐某还伪造了一套房子的“两证”以及身份证。 
  因为徐某标出的价格比周边的价格要低,很快来看房的人络绎不绝。徐某赶紧与一名急于租房的鲁某签订了合同,且一签就是两年。 
  拿到钱后,徐某先补交了半年的房租,还将下一个月的房租也一道交了,随即逃之夭夭。直到一个月后,真正的房主来收房租时,鲁某才发现自己上了当。根据租客提供的相关信息,警方很快将徐某抓获归案。 
  点评: 
  这些骗子会利用自己租住的房屋或者空置的房屋向受害人进行展示,再以较低的价格和受害人签订合同,之后骗取受害人预付的款项或者合同保证金。


来源:绍兴市公安局    作者:上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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