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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试行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及线索举报奖励机制

发布于:2016-3-9 8:35:30  浏览:1028次
杭州试行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及线索举报奖励机制
三大类18种动态性、隐蔽性的交通违法行为被列入有奖举报范围

  近日,记者从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交管部门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杭州市将试行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及线索举报奖励机制。
  杭州市交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说,随着杭州市行政区域的扩大和道路里程的增加,受警力增长有限等客观因素的制约,目前许多路面上动态性、隐蔽性的交通违法行为无法被交管部门及时发现。一些驾驶员抱着侥幸心理,认为只要能躲过路面民警、电子警察就“万事大吉”,因此交通违法行为多发,对道路通行造成了严重影响。
  针对这一情况,在《杭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颁布实施之际,杭州交管部门将试行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及线索举报奖励机制。通过有奖举报,鼓励广大群众参与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积极举报涉及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及驾驶人、机动车线索,及时查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保障交通参与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据了解,在杭州市主城区范围内道路发生的3大类18种动态性、隐蔽性的交通违法行为被列入有奖举报范围。广大市民群众可以通过交管部门公布的举报电话举报违法行为,同时将拍摄的照片、视频提交至各属地交警大队进行举报。群众也可以将拍摄的照片、视频通过“交通拍客”手机APP平台上传,或者直接通过该平台内设的取证工具对违法行为进行摄录。下一步,杭州市公安局“警察叔叔”警务APP平台也将设置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模块。
  对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和线索,交管部门均通过电话、“交通拍客”APP向举报人进行反馈。对于能够现场查实的,将指派属地交管部门在现场查实后1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交通拍客”APP向举报人进行反馈;对于现场不能查实,需要事后查处的,指派属地交管部门在接到举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反馈,并在查实后1个工作日内进行再次反馈;对现场、事后均无法查实的,在15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反馈。交管部门将根据相关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为举报者提供10元至100元不等的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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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奖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的种类
  ●隐蔽类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二轮摩托车违法上路的(或停在公共场所的无牌二轮摩托车);有饮酒或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的;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嫌疑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有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或驾驶人牌、证嫌疑的;驾驶改装、加装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灯光装置、动力装置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在道路上存有飙车、竞逐竞驶等行为的。
  ●城市快速路交通违法行为:非紧急情况下在城市快速路应急车道(路肩)上停车的;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路肩)行驶的;非紧急情况下在城市快速路应急车道(路肩)上行驶的;在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的;在高架道路违法停车的。
  ●城市道路动态性交通违法行为:未按规定变更车道影响后方车辆通行的;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工程运输车辆、公路客运车辆超过核定载质量(核定人数)的;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公交车道等专用车道的;机动车驾驶人或乘客向车外抛物的。(吴江英 谢晓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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