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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派出所示范打样助推执法规范化建设

发布于:2016-12-13 6:25:36  浏览:925次
  全面深化公安改革以来,随着法治公安建设的不断深入,浙江省宁波市公安局党委提出,要在全市公安机关深入推进执法办案、案件管理、物证管理“三位一体”的执法管理机制建设,以信息化促进精细化管理,实现执法活动全流程、全环节管控。
  按照日均接警量和年均办案量,宁波市公安机关把全市公安机关155个派出所分为大、中、小三种类型,按需设置案件管理室、执法办案区等功能用房的建设标准,通过办案区升级改造、建设案件管理中心(室)、完善涉案财物管理等一系列高度契合实战需求的“三位一体”建设举措,实现对涉案人员、案件进程、涉案财物的集约化、精细化管理,构筑执法权力运行管理“封闭圈”。
  宁海县公安局跃龙派出所作为全市执法办案场所精细化设置示范点,于2015年4月启动“三位一体”建设改造工作,全面推进办案区“科技化、流程化、人性化”升级改造,并于今年1月起示范运行。近日,记者实地探访了宁海县公安局跃龙派出所,对“三位一体”建设情况一探究竟。
  办案区到处都是高科技
  在跃龙派出所,一进入办案区,首先进行安检,之后,宁海公安机关自主研发的人员身份信息自动采集系统开始发挥高效作用。只需将嫌疑人的二代身份证轻轻一刷,就能将嫌疑人的基本信息与各类公安专业数据库自动碰撞比对,仅仅2分钟,就能将1名涉案人员的所有基础信息采集完毕。而在之前,这项工作需要耗时近半小时。
  为了消除人员安全隐患,宁海公安运用物联网射频识别技术,为进入办案区的涉案人员佩戴防拆电子腕带。通过电子腕带建立人、案、物唯一关联,对涉案人员进行全时空身份识别和跟踪管控,出现异动立即报警,有效解决涉案人员自伤、逃逸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犯罪嫌疑人携带的手机、钱包等物品怎么管理?办案区里有智能物品存取设备,可以对嫌疑人随身物品进行自动抓拍和影像固定。涉案人员离开办案区时,在离开通道取物专用口,通过防拆电子腕带完成身份和物品信息核对,智能柜将物品自行送出,经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即交还涉案人员,有效杜绝了因登记描述不准确、保管不力以及利用职权非法侵占等情况的发生。
  智能化管理规范办案流程“两大中心”
  记者看到,办案区各功能区的工作内容、操作守则都上墙公示。宁海公安根据执法办案流程,设定各功能区在整个流程中的先后顺序,通过单向门禁系统和射频识别技术,对全过程实施智能程序控制,引导涉案人员在办案区内按顺序依次流转。如出现违规情况,功能区自动拒绝开放,无法进行下一步操作,有效防止办案流程遗漏、执法程序不规范。
  此外,办案区还应用了智能讯问桌和智能笔录系统,自动语音播报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安装智能DVD刻录仪,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证据模式,实现所有询(讯)问过程同步录音录像、同步刻录。
  宁海县公安局法制大队负责人告诉记者,为了管住“案件”和“物证”,真正实现执法办案、案件管理、物证管理“三位一体”,派出所里还建设了“案管中心”和“物证中心”。
  其中“案管中心”设置民警办案区、案卷保管区、法制初审区、案件会商区等4个区域,并通过物理联通、视频联网实现“四区域联控”,采用一组智能柜、一个管理软件、一套工作流程“三个一”的模式,一站式完成案件录入、文书制作、信息查询、案卷整理等工作,实现对民警办案进度、程序流程等环节的实体化控制、集约化管理,有效破解案件“去向不明”和办案超期限问题。
  “物证中心”则分为县局机关物证中心和15个派出所物证室两个层级,根据物证的性质、类型和形状,分门别类配置专门的保管柜、光电防磁柜及冰箱等。对涉案财物实行智能化管理,利用二维码“扫一扫”即可实时掌握任何一件物证的基本信息、办案状态和流转去向,实现物证“户籍化”管理。
  规范执法办案每一个环节
  公安执法工作是由接处警、受案立案、调查取证、询问讯问等若干个执法环节组合而成的。宁波公安机关从规范执法办案的每一个环节着手,通过规范全过程执法行为、理顺全流程执法机制、落实全环节执法监管,切实提高执法办案质量。
  从接处警民警接到报警的那一刻开始,规范执法的“紧箍咒”就开始运作了。宁波市公安局制定了《宁波市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规定》,明确处警人员携带装备标准和专用处警车装备配备标准,规范处置警情的基本程序和工作要求,确保装备齐全、程序标准、动作用语规范,明确一线必配、处警必用、执勤必录、过程必全、信息必存、投诉必查等工作要求,切实提高民警自我规范、自我防范、自我约束意识,有效规范现场执法工作。
  为了配套“三位一体”建设,宁波公安机关科学统筹刑事案件管辖分工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工作要求,在全市公安机关推行“相对集中办理刑事案件”工作模式,建立完善侦、审、核衔接机制,科学界定工作职责。该模式既减轻派出所的办案压力,又提升审讯攻坚、深挖余罪的水平和效能,切实提高了刑事案件侦办的质量。宁波市公安局还相继出台《案管中心管理规范》《物证管理规定》《办案区工作规范》《未破案件管理规范》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和规范,同时进一步完善民警执法办案考评机制,拓展了民警执法能力、执法管理、执法效果等积分,将日常执法巡查情况直接记入民警办案积分,引导民警又好又多又快办案。
  据了解,宁波公安机关在总结推广跃龙派出所改造经验的基础上,已经着手在宁海全县乃至全市范围内全面铺开“三位一体”执法管理机制建设,让跃龙派出所的“一枝独秀”变为全局的“满园春色”。
  (吴江英 孙波)


来源:人民公安报  责任编辑:闵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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