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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衢州法院: 亮出四把“利剑” 全力攻克执行难

发布于:2016-11-4 14:47:00  浏览:1043次
  5月31日,衢州中院制定《关于用一年半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行动计划》,全市法院挂图作战、步步为营,固本清源,从联动执行、专项执行、智慧执行、规范执行四个维度,剑指“执行难”顽疾,掀起一场基本解决执行难“大会战”,取得阶段性成效。
  今年1至9月份,衢州全市法院新收执行案件14247件,执结14090件,同比分别上升26.22%和41.11%,执结标的额7.42亿元。
  联动执行,形成社会执行合力
  9月22日,一度“神秘消失”的毛某主动联系江山法院执行局王法官,表示要支付所有执行款项,并要求法院开具结案证明。
  原来,2015年12月,毛某夫妻因民间借贷纠纷被江山法院判决应给付何某借款本金20万元及相应利息,然而,毛某夫妻却在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前不知去向。9月,何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江山法院依法对毛某夫妻的财产进行了查控,但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获悉毛某曾到非洲经营建材生意后,执行人员迅速到公安机关出入境部门调取了毛某夫妻的出入境记录等资料,并依法决定限制其出境,并向公安机关送达了相关通知。
  发现自己不仅不能出国谈生意,连机票、高铁票都买不了,处处受限的毛某不得不主动现身。
  今年以来,衢州全市法院通过公安“点对点”协助控制被执行人系统,累计布控被执行人1934人,协控到位504人,促进执结案件118件,执行到位金额539.69万元。
  为破解执行难,衢州中院出台《关于用一年半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行动计划》,同时探索建立如网络查控、执行协助、司法救助、评估拍卖等多项执行联动协作机制。衢州中院、江山、开化法院分别与衢州市、江山市、开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联合建设不动产查控系统,实现房地产网络实时查询;常山法院与浙闽赣三省毗邻的14家法院签订了协作备忘录,建立起了定期联席会议机制。截至目前,毗邻法院共协助常山法院执行事项85次,执行到位金额190万元;常山法院协助毗邻法院执行事项53次,执行到位金额76万元,机制运行取得积极成效。
  “执行难不仅是法律问题,也是社会问题。基本解决执行难是一项系统工程,非法院一家所能单独完成,需要整合法院内外各种力量和社会资源,形成党政主导、司法主抓、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共治格局。”衢州中院院长魏新璋表示。
  专项执行,逐个击破执行难点
  “请你们在3月16日前自觉腾空房屋,按期履行付款义务,否则法院将按照法律规定采取强制腾退措施。”3月1日,衢江法院陈法官到浙江某药业公司厂房内张贴腾房公告,并告知被执行人及其他租赁户相关事宜。
  今年2月,申请执行人衢州市衢江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执行人浙江某药业公司、侯某甲、侯某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衢江法院立案后,被执行人故意回避执行,未按期履行付款义务,且将厂房分租给其他租赁户。在收到法院邮寄的拍卖裁定后,仍拒绝腾退厂房。
  在多番催告无果后,3月25日,衢江法院在公证人员的见证下,组织力量对浙江某药业公司的厂房进行强制腾退,并依法对被执行人的厂房进行评估拍卖。
  为着力解决被执行人不主动腾房问题,衢州全市法院开展“强制腾房集中行动”,1月至9月共强制腾房76起,交付拍卖标的物513件,拍卖成交额6.32亿元,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在执行“大会战”中,这样的专项执行并不是个例:柯城法院打破常规工作时间,开展“凌晨集中执行”,今年以来共执行完毕涉民生案件183件,执行标的到位金额510万元;龙游法院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夜间执行专项行动”等,共抓获被执行人126人,查扣车辆13辆,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00余万元;江山法院开展“刑事财产刑专项执行活动”,集中执行近三年判决的144起危险驾驶罪涉罚金刑案件,执行到位标的额31.5万元。
  “解决执行难是一场硬仗,不仅需要有力有效的举措,还要有敢于‘啃硬骨头’的决心。”衢州中院副院长胡庆龙表示,衢州法院正在开展对被执行人为党员、公务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特殊主体的执行专项活动,在执行通知书上明确被执行人应在三个月内履行,逾期未履行也未与申请执行人达和解协议的,将向被执行人所在单位进行通报。
  智慧执行,让“网上财产”难逃法网
  “没房、没车、没存款”常常是被执行人抗拒执行的理由。衢州法院积极创新思维,运用信息化手段,努力寻找发现被执行财产的新手段,实现“互联网+”背景下的“智慧执行”。
  2015年11月,李某到吴某处租赁了一辆小轿车,约定租金300元/天,可租赁期满后,李某却未按约支付租金。坐“霸王车”的李某被吴某起诉至法院,并拿到了开化法院判决其支付7500元租金的生效判决书。但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查询了被执行人李某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信息后,均一无所获,也未找到李某。
  今年3月16日,负责本案执行的王警官发现李某的支付宝账户里有7680元余额,便当即给支付宝公司寄去了协助执行裁定,请支付宝公司协助扣划账户余额。支付宝公司配合法院工作,迅速将李某账户里的7500元扣划到了法院的执行款专户,促使此案快速高效执结。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上存款、理财等财产形式增多,也愈加具有隐匿性,需要法院的“火眼金睛”。2016年9月,衢州中院与衢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合建设的不动产查询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实现了房地产网络点对点实时查询,为发现被执行财产增加了一条新路径。
  “执行法官足不出户,鼠标一点就能对被执行人的‘网上财产’查得到、冻得住、扣得了。此举从根本上大大提高执行工作效率,降低执行成本,也让被执行财产无处遁形。”衢州中院执行局局长金玉棠说。
  今年1月至9月,衢州全市法院通过网络查控银行存款等6.15亿元,查封房产986处,控制被执行人车辆199辆,曝光“老赖”4462人,限制高消费4462人,限制出境453人,司法拘留434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8人。
  规范执行,着力提升执行质效
  今年7月,衢州中院制定出台了《关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适用标准及管理规范》,解决结案标准不一、把握不严等问题。截至9月,全市法院已经完成2007年以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的清理工作,共清理出案件43291件,并开展执行程序终结案件“回头看”工作,依托“点对点”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存款、房产、车辆等逐一进行查询,共恢复执行并执结案件939件,执结标的3.1亿元。
  衢州全市法院在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高度重视法院执行工作的规范化,全市法院均建立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执行工作管理体制,加强检查督促,定人、定案、定时限;规范指定执行、提级执行和交叉执行的提起和审批程序,提高执行实施效率。
  衢州中院建立反消极执行的长效机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并通过案件流程管理系统、信访等渠道,对有查封物扣押物不及时处分、调查财产不全面、信息告知不及时、惩戒措施不落实、当事人意见不回应等消极执行现象进行追责。每季度由执行局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对全市法院可能存在的选择性执行和乱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衢州中院深化执行信息公开,执行裁判文书按规定100%及时上网公开,并落实12368平台、信息查询平台、短信回告等执行信息公开和告知措施。衢州全市法院基本设立专门执行接待场所,统一负责执行法律法规释明、执行疑问解答、执行当事人及涉执信访人接待等事务。今年以来,全市法院执行事务接待中心或窗口共接待来访来电人员12246余人次,有效地提升了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


来源:平安浙江网  责任编辑:王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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