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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淮安检察院在全省率先出台反向审视工作规范

发布于:2015-8-12 9:23:24  浏览:1439次

  近日,江苏省淮安市检察院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在控告申诉检察环节开展反向审视工作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将反向审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这一做法系淮安检察机关在规范司法专项整治工作的一项创新举措,旨在从源头上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办案的水平和质量。

  据悉,在规范司法对照检查阶段,该院认真调研,发现刑事申诉、国家赔偿以及涉检信访案件等案件中,往往存在办案瑕疵等问题,而这通常是由于司法不规范引起的,其中某些问题甚至具有反复性和普遍性。为此,该院决定由控告申诉部门牵头将对案件的反向审视作为必经程序,采取个案剖析监督报告和年度分析报告等方法查找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反向审视工作之前控申部门一直都在做,但没有形成工作制度。出台这个规范就是要使这项工作规范制度化,通过控申环节的反向审视,促进检察人员司法水平的进一步提高。”该院副检察长张剑斌道出了这项制度的意义所在。

  《规定》中还区分了一般性司法瑕疵问题和普遍性、反复性的问题以及发现违规违纪线索和需要追究执法过错责任情形等三种问题,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和处理程序。对于被监督的部门和单位也有相应的要求,被监督后需要以书面形式在30天内反馈给控申部门,对于未及时落实整改的,《规定》当中也有明确详细的内容,通过步步落实、层层把关,以此推动整个检察环节的司法水平的规范化。

  《规定》出台一个月来,淮安两级检察机关共发现司法办案中存在的不严格、不规范以及倾向性、苗头性问题10余个,均得到了有效的监督和纠正。淮安检察机关在不断提升自身司法水平的同时,也切实保障了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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