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3年第3期)》。
据公告,近期,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调味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速冻食品、饮料、食用农产品等11类食品5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51批次、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兽药残留超标。检验机构为绍兴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合格产品和不合格产品信息详见附件。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兽药残留超标
柯桥区华舍街道华阳农贸市场交易区柳涛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柯桥区兴越综合市场冯五子销售的桑葚,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绍兴市柯桥区华舍屈新明水果店销售的桑葚,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县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柯桥区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县局市场监管部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内容来源: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编辑:倪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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