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制止餐饮浪费规定》草案正在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月20日前,市民可为制止餐饮浪费立法出主意、想办法。
个人浪费行为要不要罚?法律条文在实践中如何保证落实?哪些专家学者和群众意见被吸纳?记者采访了参与法规草案调研和起草全过程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所研究员刘小妹。
68万余人参与网络问卷调查
从去年9月起,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所研究员刘小妹以专家学者的身份,全程参与了《北京市制止餐饮浪费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调研和起草全过程。
“速度快”“效率高”,是刘小妹对这次立法的直观感受。近些年,不仅对立法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立法的节奏也越来越快。
作为人大立法工作的一项机制创新,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与首都精神文明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城市管理委等多部门联合组成立法工作专班。多部门同步参与立法的前期调研,并针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讨论,以此来保证立法的质量和效率,加快推进立法进程。
从去年9月起,刘小妹跟着立法工作专班,先后赴东城、西城、朝阳、海淀、石景山、通州、大兴区,深入餐饮企业、商超、单位和学校食堂、网络订餐平台等开展实地调研和蹲点调研。
光是立法工作座谈会,就足足召开了七场。会上,专家、行业协会、餐饮企业、网络第三方平台等纷纷对制止餐饮浪费立法提出了各自的意见建议。
此外,市、区、乡镇10818名三级人大代表通过线上参与问卷调查,会同首都文明办通过腾讯网站面向公众开展网络问卷调查,68万余人参与,共收到反馈意见建议5000余条。
今年2月5日,《北京市制止餐饮浪费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便开始在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和首都之窗网站上,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个人造成浪费到底罚不罚?
制定《北京市制止餐饮浪费规定》,首先要解决的一个问题,就是法律与道德的边界问题。
“我们现在提倡把道德领域的突出问题,用法律的形式来给予一定的强制力,以此来提高整个社会的文明水平。”刘小妹提出,此次立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用法治的方式制止浪费行为。
她举例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城市文明水准的要求会越来越高,一些行为对公共利益的影响也越来越凸显。所以,可以通过设置一些法则,让一些违反道德的行为上升为违法行为。比如,以前随地吐痰可能仅仅是道德问题,但是现在,随地吐痰就要面临罚款了。
但什么行为可罚,什么行为不可罚,法律和道德要有一个边界。
“草案征求意见稿对餐饮单位设定了一些硬性要求,甚至提出了罚则。但我们一直在讨论一个问题,那就是对个人适不适合设置罚则。最终,根据专家们的建议和调查研究情况,草案征求意见稿并没有直接对个人设定罚则。”刘小妹说,对个人行为不宜直接设定强制性要求。比如,不适宜强制要求个人外出就餐必须点小份菜,或者说一旦个人造成了浪费就要处罚等。
可以多措并举推进个人节约习惯的养成。“比如法律可以规定,餐饮单位能对浪费严重的消费者收取一定的厨余垃圾处理费,或者收取一定的违约金,或是扣除一部分押金。”刘小妹表示,这样就可以很好地处理政府、社会和市场三者的关系,形成政府监管、社会参与、市场调节的综合治理体系。政府、社会、市场三方可以协同发力,共同来引导合理消费,形成一个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氛围,最终达到移风易俗的目的。
引入社会力量推进法规落地
法立起来了,怎么让法律有刚性,好执行?
“这是立法过程中大家反复考虑的一个问题。”刘小妹提出,道德领域的立法,要善于发动社会力量。
刘小妹表示,政府的执法力量毕竟有限,无法随时随地实时监控,而包括浪费在内的不文明行为,都有“面广量大”的特点,随时随地都可能会发生。这个时候,就需要引入社会力量来进行监督。由社会力量来为执法提供线索和支持,将社会监督与执法衔接起来,形成合力。
为此,征求意见稿中提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劝阻、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发现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违反本规定的,可以向市民服务热线或者有关部门举报。(记者张楠)
来源:北京日报
责任编辑:徐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