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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涉组织和参与多次非法游行罪被提讯 若判刑每罪最高可判入狱5年

发布于:2020-9-19 9:00:00  浏览:914次

△图片为黎智英到达法庭

乱港头目、“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与另外14人,被控于2019年8月至10月多次参与和组织未经批准的游行,黎智英共被控2项组织未经批准集结及3项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每罪最高可判入狱5年。其余14人则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组织未经批准集结以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罪。案件已转由香港区院审理,区院首席法官高劲修今天(18日)在西九龙法院的法庭进行聆讯。

△图片为香港市民自发到法庭外呼吁严惩乱港分子

上述15名被告包括黎智英,“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前主席杨森、前主席何俊仁及前副主席单仲偕,现任及前任议员梁耀忠、梁国雄、李卓人、吴霭仪、何秀兰及区诺轩,“社民连”前主席吴文远、现任主席黄浩铭、“支联会”秘书蔡耀昌及“民阵”副召集人陈皓桓。

△图片为李柱铭到达法庭

△图片为何俊仁到达法庭

被控组织未经批准集结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2罪的区诺轩,此前已表示会认罪,法官准许他继续保释至12月23日进行答辩,故其18日则不用出庭,其余14名被告18日均要到法庭应讯。除黎智英已表明不认罪外,李柱铭、杨森、何俊仁、单仲偕、李卓人、吴霭仪、黄浩铭、陈皓桓和何秀兰等另外9人同样已通过律师表示不认罪;梁耀忠、梁国雄、吴文远和蔡耀昌等4人早前则未准备好答辩。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责任编辑:安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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