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尤其是公益广告,是展示城市风貌、气质和品位的重要窗口。然而,记者近日走访发现,主干道、商业街、宾馆饭店、商场、建筑围挡等场所存在公益广告总体数量少、内容单一过时、外观破损等问题,严重影响城市美观。
在越城区世茂广场一家百货商场门口的电子显示屏下,记者观察了近半个小时,没有看到显眼的公益广告。根据要求,户外电子显示屏每一个周期(10分钟)播出公益广告应不少于3幅,一个周期播放时间不少于总播出时间的20%。除了播出数量,公益广告内容方面,要求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内容。
在越城区人民路、鲁迅路、胜利路等主干道,房产楼盘等商业广告比比皆是,而公益广告则少得可怜。胜利东路与东池路交叉口一共设置了3块大型户外广告,其中一块长约16.6米的广告牌上,房产广告长度接近12米,其余为公益广告。按照要求,交通路口固定式遮阳棚公益广告设置比例不低于25%,但在实际操作中,黄金地段的广告牌上很少做大型公益广告。“广告位寸土寸金,出租方肯定优先满足商业广告客户需求,对公益广告则按最低要求来。”一位业内人士张先生说。
公益广告内容单一、过时也是不容忽视的问题。在越城区八佰伴购物广场人行道上,一块灯箱式广告牌特别引人注目,但里面还是去年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的内容。胜利东路、人民路、延安路、解放路、中兴路等主干道上,记者粗略数了数,同样内容的过期公益广告牌不下几十块。在镜湖大桥、二环北路等路段,标识着“2019绍兴国际马拉松”的过期公益广告也有不少。
公益广告破旧问题也比较突出。6月30日下午,记者在柯桥区民生路与兴华路交叉口的远洋越府宸章楼盘施工现场看到,围挡上的公益广告又旧又破,透过裂开的大口子,可以清晰看到工地场景。
公益广告的这些问题,症结在哪里?
“既有成本的原因,也有多头管理的原因。”市区某广告公司负责人说,有些广告位产权所属单位各不相同,涉及城投、交投、电力、电信等10多个单位,而有些则是大型广场、商贸综合体、沿街商铺或广告公司等自主发布的招牌广告。另外,发布一个广告,起码要经过五道关:业主方、平台方、设计方、资源方、监管方,而最后往往谁都管不了、管不好。
“作为历史文化名城,公益广告也应该做出与城市气质相符的品位。”一家文化广告发展公司负责人说,好的创意广告对城市形象有点睛之效。如何理顺体制,从管理和审美上“走心”,提升广告设计水平,是现阶段的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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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记者汤桂平见习记者周梦琪
编辑:黄靖芳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