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浙江法制报 作者: 张倩 冉茂翔 编辑:许乔静
10月11日上午,温州召开农房倒塌事故新闻发布会,公布事故初步分析结果:事故系自建房年代久、地基不牢等造成。
10月11日,记者了解到,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于10日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危险房屋安全防范和排查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在全省范围内立即组织开展危险房屋安全防范和排查工作。
根据《通知》,全省各地将对辖区内集镇、农村、城中村等危险房屋迅速开展一次拉网式的全面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各类房屋安全隐患,落实分类处置措施,尤其是对C、D级危险房屋要尽快采取修缮、加固、新建等方式加强治理改造。同时,对已经列入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十三五”规划的,将进行重点排查核实,并按照“三最”原则(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进行改造,山边、水边的危险房屋将优先列入改造计划。
《通知》要求,各地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或原已列入监控范围的各类危险房屋,要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特别是台风多发季节雨水长期浸泡的危险房屋,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发现问题或出现危险变化的,应立即组织人员疏散和撤离。对已确定危房的,要严格落实专人定期巡查,实行动态化管理,密切关注风险变化,防范倒房事故发生。
此外,《通知》还对本次危险房屋大排查工作划定了重点。针对城市危险房屋排查,重点是查漏补缺、一幢不漏,发现新情况及时更新方案预案和应对措施。而农村危旧房屋防范和排查工作,则要做到边排查、边建档、边治理,实行“一房一档”“一户一档”管理,建立街道、村居和业主联防监控机制。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省城镇既有住宅房屋总数量约为21万幢、740万套,其中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建成的约有5万幢、180万套。考虑到这一时期建造的房屋安全隐患日益突出的特点,2014年,我省就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城市既有房屋大排查工作,进行摸底、建档和鉴定等工作,并开展了治理改造三年行动。截至2015年12月25日,全省已累计排查城镇住宅房屋39.3万幢、8.2亿平方米,涉及住户665万户,其中查明存在安全隐患的丙类住宅房屋2.9万幢、2300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