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港区国安法)昨日(6月30日)刊宪公布,当日23时生效。同日23时25分,香港警务处迅速表态,必定严正执行港区国安法,以维护国家安全。
据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公报显示,香港警务处说,港区国安法已经生效,明确规定四类犯罪行为的具体构成和相应的刑事责任,香港警务处将会果断执法。香港警务处表示,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而香港警队对于维护香港以至国家的安全责无旁贷,定必全面履行应有职责,严正执法,恢复社会秩序,确保港区国安法在香港有效实施,竭力维护国家安全。
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公报截图
以下为新闻公报原文:
警务处严正执行《港区国安法》以维护国家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港区国安法》)已经生效,明确规定分裂国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恐怖活动罪、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四类犯罪行为的具体构成和相应的刑事责任,香港警务处将会果断执法。
对于各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香港警务处会根据《港区国安法》及特区现行法律的规定,采取拘捕及其他执法行动,以保障香港市民的生命财产及依法享有的各项基本权利和自由。
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而香港警队对于维护香港以至国家的安全责无旁贷,定必全面履行应有职责,严正执法,恢复社会秩序,确保《港区国安法》在香港有效实施,竭力维护国家安全。
来源:环球网责任编辑:王晓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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