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香港5月22日电(记者周文其)“叛国乱港四人帮”之一的黎智英22日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要求法院撤销禁止他在保释期间离港的要求。高等法院法官当日未批准黎智英这一请求。
针对黎智英涉嫌一宗刑事恐吓案件,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日前宣布,黎智英在缴纳现金后可保释候审,但期间不得离开香港,且需要每周到警署报到。
22日,黎智英向法院称,要求法院撤销禁止他在保释期间离港及每周到警署报到的要求。高等法院法官表示,由于黎智英没有提供明确的外游计划,法院很难进一步考虑,因此目前难以撤销禁止黎智英保释期间离港的要求。
由于检控方不反对撤销黎智英每周到警署报到的要求,法官宣布,黎智英从22日起不需要每周到警署报到。
香港警方于2月28日拘捕了黎智英、李卓人和杨森。这3人涉嫌参与一宗发生于2019年8月31日的未经批准的集结,违反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条例第17条。黎智英还涉嫌发生于2017年6月4日的一宗刑事恐吓案件,违反香港法例第200章第24条。
4月18日,香港警方拘捕包括黎智英、李柱铭、何俊仁、区诺轩等在内的15人,他们涉嫌与去年发生的未经批准的集结案件有关。这也是黎智英今年第二次被香港警方拘捕。
来源:新华网责任编辑:安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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