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人
北京大学医学人文学院教授王岳
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郑雪倩
《法制日报》记者赵丽
《法制日报》实习生秦华民
记者:网购药品的优势是高效快捷,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在药品可及性方面,电子商务具有中心化供给的天然属性,完备的药品种类弥补了实体药店药品有限的短板。用户可以不出家门网上购药、配送上门,买到当地零售药店不方便买到的药品,减少交易成本。我们在采访中发现,由于网上药店省去了房租、人力等成本,其所销售的药品要比实体药店价格便宜一些。
王岳:任何事物都有它的两面性。网上售药的优势是非常明显的,它能够实现医疗机构和消费者之间的信息对称,并且还能够跨越时空的限制。
除了传统的电子商务优势,网上售药的更大优势在于可以解决药品回扣问题。医生可以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的要求,开具通用药品,由患者自行在网上选择到哪家厂商购买药品,这可以从根本上改变整个处方药药品的销售模式。此外,网上售药还可以大幅度减少中间环节,提高政府的监管效率。
记者:对于一直处在电商滞后区的药品零售行业来说,消费者爆发式增长的线上购药需求,使得网上药品零售成为一个新的增量市场。但就在这一市场将要爆发之际,一场针对网上售药的整治风暴来临。近日,青海、山东等多地接连发文,将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列入2020年药品监管工作计划中。
王岳:有关部门在监管网络销售药品的过程中,一定要发挥社会共治的作用。只靠政府监管,容易出现人力不足、成本过高、专业性不强等问题。所以,发挥行业自治的作用是有关部门在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时应该重点关注的。
阳光是最好的监督机制。医师、药师相关执业资质证明一定要让消费者能够轻松获得。虽然现在很多的行政许可信息都会放在网上,但患者查询以及电商进行数据对接时都不是很方便。如何把电子政务系统中的行政许可信息真正地让公众便利地分享,这是很重要的。
郑雪倩:药品网络销售涉及很多专业问题。比如对处方审核,监督的角度要从医疗机构转移到平台。应该加强药监部门对网络销售平台的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同时强化平台的定期自查。另外,因为互联网工作的特殊性,药师工作场所比较灵活。因此,药师应该签订承诺诚信书,保证工作中亲自审核处方。
还要加大对违规网站和违规药师的处罚力度。对药师挂证的网站和相关违规药师加大处罚力度,公布相关网站和人员的违规行为。
同时,提升平台和执业人员遵规守纪的自觉能动性。对行业的培训和宣传要加强,提高行业准入的职业道德门槛。平台和执业人员自发性地保障对处方的审核,对消费者健康安全的维护才是关键。
记者:有人建议应尽快出台网上销售药品管理办法,让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者、医院等主体有法可依。同时,出台相关技术规范,制定技术标准,明确网上售药流程、网上审核及网上销售目录。
王岳:电商平台是否具有合理用药、安全用药的把控机制,应作为行业准入的一个门槛。同时,还应该把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风险提示能力,作为电商进入处方药品销售的一个重要审核指标或标准。电商应该有相应的审查能力,审查机制和强大的数据库作为平台的支撑,不能随便哪个平台都能在网上销售药品。
郑雪倩:目前确实没有出台“网上销售药品管理”的专项法规,但这并不意味着网上销售药品无法可依,网售药品首先要遵守现行所有关于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
现行的与网络售药有关的法律条款、规章制度也是重要的法律依据。这些针对网售形式的特殊规定,是根据销售形式对药品经营的重要补充规定。2018年2月,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部规章正式实施后,或将是药品网络销售的重要法律依据。
如果相关部门出台技术规范,制定技术标准,明确网上售药流程、网上审核及网上销售目录将更有利于对网上售药的标准化管理,这对建立网售药良好的市场秩序和维护购药者用药健康安全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此外,出台新的规章制度、标准时要注意查漏补缺,完善对网上售药全流程的规定。比如,对送药的“快递小哥”是否应该有特殊的规定、考核,送药时的包装、存放条件、是不是必须面对面交付等,这些都要全面考虑。
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黄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