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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意散播谣言?疫情处置不力?警方出手了!

发布于:2020-1-29 21:10:00  浏览:620次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战役已经入关键时期,你是否被微信群、微博等社交媒体上的各种“据说”“听闻”搅得心神不宁乃至疑心重重?

近日,福建省多名编造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虚假信息者被惩处。

泉州:


1月25日,安溪一网民在互联网上发布“五里铺从武汉回来的那个人晚上死了,去看他的那个医生也很严重了,估计没救了,官桥已沦陷”的涉疫情谣言。

安溪县公安局迅速开展工作,将造谣者白某某抓获。经查,白某根据自己主观臆断,散布关于疫情的不实言论,造成恶劣影响,在社会上形成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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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安溪公安机关已对白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1月25日晚,南安市东田派出所接到村民刘某报警称,东田镇桃源村的王某在微信群散布谣言,称刘某疑似患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并大量转发,对其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接警后,民警迅速展开调查。当天晚上,王某主动到东田派出所自首,承认其编辑刘某疑似患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信息,并在微信群转发的事实。

目前,王某被东田派出所处以行政拘留3日。

厦门:

1月26日,一则“自2020年1月26日24时起,厦门市区网约车、出租车一律停止运营”的不实消息在网络传播,引发市民关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1月27日上午,警方依法将造谣人员袁某(女,34岁,河南西华县人)传唤到派出所调查。

经查,袁某丈夫系出租车司机,1月26日10时许,其为了安抚老家的亲人,消除亲属对其丈夫开出租车易感染新型肺炎的顾虑,将外地发布的出租车停运公告改为“厦门市”后,转发至亲属聊天群,后该消息被多人转发传播。

目前,袁某已被警方依法处罚。

宁德:

1月26日,违法嫌疑人陈某、徐某在微信群发布一条以“福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令第1号”的虚假信息。随后,该虚假信息被大量转发,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福鼎市公安局网安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后,迅速核查处置,成功将违法嫌疑人陈某、徐某抓获归案。经审讯,违法嫌疑人陈某、徐某对其恶意炮制虚假信息在微信群发布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1月27日,福鼎市公安局依法对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人陈某、徐某决定给予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

莆田:

1月25日23时许,莆田一网友在家族微信群发布“明天早上四点到四点半不要出门,因为政府安排飞机酒精消毒药水,请互相转告,其他地方不知道,莆田通知了”等谣言,造成一定范围的不良影响。


郑某敏的保证书

对此,荔城警方迅速组织警力展开调查核实,经查系郑某敏(女,25岁、荔城区新度镇人)为了在群内引起关注,将别人转发给她的谣言转发至家族微信群。

目前,莆田警方已对其进行教育训诫,郑某敏深刻认识到发布不实信息的危害性,并当场写下保证书。

1月25日晚,一网民在微信朋友圈发布“我已经得了肺炎了,出去报复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1月26日,仙游警方将涉案人员郑某昊(男,18岁,仙游榜头人)依法传唤到案。经查,郑某昊对其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郑某昊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于行政拘留5日。

三明:


近日,三明市将乐行县一网民“喻林妹”在微信群里发布“白莲镇已发生两例肺炎病例,那两个人是在武汉做生意回来的,大家没事最好就不要出门了。”


经查,将乐并没有新型冠状病毒疑似病例。网安民警约谈网民“喻林妹”俞某,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俞某意识到错误,保证不再发布类似不实言论,并在其微博群里发布自己谣传事实。

警方提醒: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应遵守法律法规。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广大市民了解疫情动态和防治措施时要关注官方发布信息,不轻视不恐慌,不散布虚假信息、不道听途说、不以讹传讹,众志成城、共克时艰,为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来源:福建长安网  责任编辑:黄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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