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上海7月8日电(记者王辰阳 杜康)距离《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简称《条例》)7月1日施行已过去一周,面对“你是什么垃圾”的灵魂提问,上海人这一周的作答情况如何?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表示,共开出了199张罚单。
这是虹口区嘉兴路街道“宇泰景苑”小区的垃圾分类宣传墙(6月24日摄)。 新华社记者 方喆 摄
7月1日至7日,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共出动城管执法人员18600人次,开展垃圾分类执法检查10100次。行动过程中,教育劝阻相对人7063起,责令当场或限期整改3521起。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各类生活垃圾分类案件共199起,其中约58.8%是因为未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容器,37.2%是因为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其余还有未分类运输案件5起、未分类驳运案件2起、随意倾倒生活垃圾案件1起。
在虹口区嘉兴路街道“宇泰景苑”小区,保洁工对居民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进行分拣(6月24日摄)。 新华社记者 方喆 摄
据了解,医院、学校和党政机关等的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较好,其次是居民住宅区,问题最多的还是商场和企业等人流量偏大的地方,这些区域监督垃圾分类的人员力量有限,执法也比较困难。
在上海市华阳路街道,辖区内龙之梦购物中心的垃圾分类进展比较顺利。华阳路街道城市综合管理中心副主任戴一卿介绍,商场是辖区垃圾分类工作的重点推进单位,早在去年就已经在宣传推广垃圾分类工作。“不分类就不清运垃圾”的原则,也让商场等区域对垃圾分类的工作更加重视。
“《条例》施行后仅一两天,我就发现辖区内某小区的垃圾分类效果明显有所改善。”戴一卿说,当然垃圾分类不可能一蹴而就,更重要的是居民垃圾分类习惯的养成。《条例》的施行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现在辖区内垃圾分类的居民参与率能达到九成,准确投放率达到八成。
复旦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博士后李长军指出,不管是商场等人流量密集的场所还是普通的居民区,最重要的是因地制宜做好垃圾分类的宣传工作,让扔垃圾的人在当时所处的环境中拥有垃圾分类的意识。《条例》的施行就是一个明显的信号,现在的垃圾分类是“动真格”的了,带动全民投入到垃圾分类的工作中。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条例》施行后,执法已经进入常态化模式,并针对一些拒不改正的情况开出罚单。执法监督并不是目的,更重要的是帮助大家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循环利用。同时也欢迎市民提出好的建议,共同讨论解决一些“难啃”的问题。
李长军表示,下一步应该要精细化推进垃圾分类工作,解决现阶段工作中仍存在的问题,比如提升垃圾转运处理问题的透明度,改善垃圾厢房的环境,动态调整定时定点投放垃圾方案等。城管执法监督更多是辅助市民养成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宣传和推广垃圾分类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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