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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言让借款人消失的“套路贷”团伙,被刑拘了!

发布于:2019-7-17 20:04:00  浏览:704次

原标题:这个“套路贷”犯罪团伙太嚣张,竟扬言让借款人从这个世界消失

7月16日,记者从青海西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获悉,西宁警方打掉了一个“套路贷”犯罪团伙。专案组相关人士说,为依法严厉惩治犯罪,保护受害人利益,加快办案进度,使案件尽早侦结,请受害人尽快到西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一大队报案。这一犯罪团伙的背后,有着怎样的案情?

  借款

  2019年6月4日,西宁市民祁玉玉(化名)走进西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办公室,她说自己2017年陷入了贷款陷阱,被骗了。

  祁玉玉,西宁人,经营自己的公司。和众多创业者一样,她也遇到了资金短缺的问题。说起这件难心事,经常来公司消费的一名顾客说,他在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工作,可以到他们公司贷款。

  祁玉玉去了贷款公司,沟通后发现贷款还是有难度。介绍人说,他还可以介绍其他贷款公司。就这样,祁玉玉经人介绍,向“汇富投资有限公司”借款50万元。

  出借人提出,祁玉玉必须要提交一份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资料,同时还要到她家去“家访”,要评估她有没有还款能力。

  评估过后,贷款人出示一张借条,一张A4纸被虚线从中间分为上下两部分,借款人、出借人只需填写相关信息即可。

  祁玉玉提出借款50万元,借期一个月。出借人称,50万元借款,每10天利息7.5万元。这就意味着,祁玉玉一个月要支付22.5万元的利息。

  陷阱

  因为急需资金周转,祁玉玉同意了。当时的祁玉玉心里有点害怕,但想着周转一个月,到时就能偿还,就在借条上签了自己的名字。

  写下借条之后,祁玉玉和出借人还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协议,她还写下了“今收到×××等人房屋租赁×××元”的收条。

  房屋租赁合同、收条,都是出借人提前准备的。实际上,祁玉玉没有收到一分钱的房屋租赁款。按照出借人的说法,如果祁玉玉还不上款,他们就住到她家去,就算到时候报警,警察也管不了,除非把钱还清。

  然而,等了很长时间,祁玉玉没有收到放款。她找去询问,得到的回复是:已经放款,只是还没有收到而已。出借人提出,放款后,他们要提前把一个月的利息拿走。

  此事不合情理,祁玉玉提出异议,说按时付利息就行,但出借人不同意。双方发生争吵,祁玉玉被控制在室内,无法离开。无奈,祁玉玉同意了对方的要求。

  第二天,祁玉玉的账户收到47.5万元。出借人派出一人,跟着她到银行,取走了22.5万元的利息。

  为什么借款50万元,到账只有47.5万元?出借人的理由是,2.5万元是“家访费”“茶水费”“手续费”。具体每项是多少,出借人没有说明,祁玉玉也没敢问。

  直到此时,祁玉玉才明白:自己借款50万元,实际到手的只有25万元。

  催债

  一个月的时间,很快就要到了,出借人打来电话,要求祁玉玉必须把50万元全部还清,要不然就把她的店封了,让她身败名裂。同时,出借人威胁说,知道祁玉玉的家在哪里,让她小心一点。

  到了还款期,祁玉玉向出借人转账36万元。第二天,出借人到祁玉玉的店里,拿走了4万元现金。

  因为祁玉玉确实手头资金紧张,还有10万元没有还清,出借人提出,把她名下的奥迪车开走,一旦把钱还清就把车还给她。

  对方人多势众,祁玉玉身单力薄,被逼无奈,只好让对方把奥迪车开走了。此后几天,出借人组织人员,经常到祁玉玉的店里、家里催账、威胁。

  一个多月后,祁玉玉终于凑足了10万元,还给了出借人。让祁玉玉没有想到的是,出借人再次提出,这10万元也要收利息。

  因为奥迪车还被扣着,祁玉玉又凑了4万元给了对方。但是,出借人还是不让祁玉玉把车开走,说利息还没有计算清楚,车子必须抵押在他们那里。

  双方争吵起来,出借人一方有人口出狂言,称要让祁玉玉从这个世界消失,祁玉玉与对方推搡起来。因为事发公共停车场,有一些男士看到,询问要不要报警,口出狂言者又骂了热心人。

  因为有热心人出现,出借人一方没有再做出其他过激行为,祁玉玉就用备用钥匙,开走了奥迪车。

  侦查

  接到祁玉玉报案后,西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立即安排民警展开走访调查。与此同时,又有多名受害人到经侦支队报警,受害人讲述的案情与祁玉玉的遭遇很相似,但涉及的出借人姓名却不相同。

  鉴于案情重大,6月23日,西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成立“6·23”专案组,全面展开侦查工作。经过民警大量走访摸排,受害人多次辨认,专案组逐步锁定了涉案人员。

  西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一大队大队长薛晓峰告诉西海都市报记者,经专案组全面调查,李某建(别名“李健”)、史某羲、史某科、史某权(绰号“阿权”)、史某常(别名“常青”)、冯某(绰号“九哥”)、冯某某、赵某珠等人组成的犯罪团伙涉嫌“套路贷”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

  经警方侦查,2017年2月以来,这个犯罪团伙先后在青海西宁、河北唐山、浙江温州、四川南充、江西南昌等地以“汇富投资有限公司”“鼎力投资有限公司”“永拓投资有限公司”为幌子,假借民间借贷之名,对外宣称“无抵押、无担保、放款快”,与受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并以“违约金”、预扣利息、“服务费”等名义收取“砍头息”。

  同时,这个犯罪团伙以“虚增债务”“签订虚假借款协议”“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虚假诉讼”等诈骗套路不断垒高虚假借款本金。

  落网

  经过前期大量走访调查取证,专案组认为抓捕时机成熟,决定收网。

  7月10日,青海西宁、江苏泗阳警方联合行动,抓获李某建(别名“李健”)、史某羲、史某科、冯某(绰号“九哥”)、冯某某5名犯罪嫌疑人。

  当日,犯罪嫌疑人赵某珠、史某常(别名“常青”)在青海西宁被擒。

  7月11日,犯罪嫌疑人史某权(绰号“阿权”)在山东德州落网。

  目前,8名嫌疑人因涉嫌“套路贷”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西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一大队大队长薛晓峰说,截至目前,警方已经掌握这个犯罪团队实施的十多起“套路贷”,相关情况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薛晓峰提醒,还没有报案的受害人,请在2019年7月30日前到西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一大队报案。报案时,请携带报案材料、本人身份证、借款协议、借条、转款凭证或转款账户资金明细等原件。未到公安机关报案,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延伸

  西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吕世杰告诉西海都市报记者,日前,西宁市公安局召集相关单位,召开了联合打击整治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工作协调联动座谈会。

  会议要求,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打击整治非法金融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广泛教育宣传发动群众,营造严打氛围,各部门要齐抓共管、齐心协力、各司其职,以行政和刑事“两手”依法严厉打击整治非法金融业务和金融领域犯罪活动。

  各部门要通过开展打击整治工作,有效治理金融领域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乱象,严厉打击“套路贷”“校园贷”“高利放贷”等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在校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整治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工作的重要性和严厉打击“套路贷”“校园贷”“高利放贷”的迫切性。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打击整治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得实效。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联动,充分发挥行政职能,高质高效推进工作。

【相关链接】 西宁市查处25家金融公司

  7月16日,来自西宁市金融办的消息,今年前6个月,西宁市全面排查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或从事各类金融业务活动的公司,共检查各类投资公司、信息咨询公司等126家,其中,暂扣营业执照6家,停业整改12家,移交公安查处7家,有效净化了金融市场环境。

  今年以来,西宁市多次集中开展交易场所、投资类公司、互联网金融等金融风险高发领域专项检查,以及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专项整治。集中力量对市域内在册的58家小额贷款公司、51家融资担保公司、43家典当行、7家P2P网贷平台开展了合规性检查,以及10次非法集资等各类风险及“校园贷”、车贷公司违规放贷、小额贷款公司等排查活动。


来源:青海新闻网  责任编辑:付静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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