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平安资讯平安要闻平安高层热点观察他山之石平安文化以案说法平安警醒
平安警醒
当前位置:首页 > 平安警醒

事故现场莫围观 围观行为危害大

发布于:2019-6-24 10:18:49  浏览:1221次

  各类事故发生后,前来处理的作业车速度较快,往来频繁围观者会将车辆通道堵上,不仅妨碍有关部门处理工作,还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这些事故现场请远离:

  1、危险化学品、特种车辆事故。遇到危险化学品、特种车辆事故时,干万不要靠近,因为这些车辆上可能载有易燃易爆物质,救援现场情况非常复杂,可能会发生次生灾害或二次爆炸。所以,如果遇到此类事故,必须立刻撤离现场,并第一时间报警。

  2、高速公路事故。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不能围观。正确的做法是,判断与事故车辆的安全距离,放慢车速,并驶离现场。遇到无法正常通过的情况,应该选择减速停车,在车后放好三角警示架后迅速离开现场。

  3、下坡路段事故。下坡路段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一旦发现下坡路段发生了交通事故,不要轻易上前查看,因为下坡路段的车辆往往很难刹车,会使围观群众躲避不及,从而引发二次事故。驾驶员应当放慢车速,小心地从旁边通过,实在没法通过的话,可以绕行其他道路驶离现场。不要把车停在事故发生点周围,这样容易造成交通拥堵。

  4、十字路口事故。十字路口属于人流量和车流量较大的路段,发生交通事故后,容易造成道路拥堵。因此,严禁在这种地方停留、围观。

  5、盲区路段事故。盲区路段由于后面的车无法知道前面发生的状况,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面的车辆也不会及时减速。这时候如果围观群众在事故发生地点围观的话,后面的车很容易撞上围观群众。因此,在盲区路段不能随意停车,更不能停车围观,这样只会给自己带来危险。

   警方提醒:在路上发生轻微事故,拍照固定现场后应尽快将车辆移到安全区域,如果有人受伤无法离开现场,需在来车方向摆放警示标志,做好安全防护,同时报警等待交警的处理。路过群众也不要过多停留,以免发生危险。


关于我们  |  组织结构

版权所有:平安绍兴新闻网Copyright2014
号电话:0575-8516 2227、0575-8515 4422、0575-8517 8202
地址:绍兴市凤林西路300号
广告代理合作单位:绍兴市蓝剑传播有限公司;

浙公网安备33060202000023号 备案/许可证编号:浙ICP备13012563号 本站设计:耳東师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