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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少女"卖身"养男友 江西端掉一卖淫团伙

发布于:2019-6-14 18:18:00  浏览:804次

  利用微信群组织管理失足女,

  与全国卖淫团伙合作,

  嫖客通过“上线”在网上下单后,

  “上线”迅速将单逐层派给当地的卖淫团伙,

  再安排失足女前往酒店上门进行违法交易。

  14日,江西南昌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通报了此案案情。据介绍,警方经过数月侦查,成功摧毁一个网络卖淫团伙,抓获多名犯罪嫌疑人。令人唏嘘的是,该团伙中有两名失足少女未满18周岁,在嫌疑人的引诱下走上了歧途。

  案情:利用微信组织失足女卖淫

  2018年10月31日,警方接到举报称,南昌市有人利用微信组织卖淫,微信名称为“**不是药”和“*歌”,报警人称该团伙组织卖淫范围覆盖全国,线下的失足妇女达100多名。


  该案引起南昌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高度重视,立即会同网安支队民警共同对案件开展侦查。民警经过调查发现,该团伙主要通过“**总动员”和“**社区”两个微信群组织卖淫。其中“**总动员”成员人数为129人;“**社区”成员人数为208人。经查,“**不是药”、“*歌”分别叫周某伟、卓某姐。二人利用微信组织名下失足妇女到南昌市内各宾馆卖淫并从中抽取利润。

  2018年11月2日,南昌市治安支队对该案立案侦查。经过数月侦查,充分掌握了该团伙组织卖淫的证据。2019年1月10日,治安支队民警前往犯罪嫌疑人周某伟、卓某姐住所将两人抓获;同日,警方将犯罪嫌疑人黄某润、肖某珠抓获。

  揭秘:用微信群暗语指挥失足女

    民警介绍,周某伟今年39岁,安徽人,此前在南昌的夜场上班,主要负责管理夜场里的“小姐”,认识一些失足妇女。卓某姐今年31岁,福建人,曾从事卖淫活动。

  周某伟拥有一个全国卖淫信息的共享群,里面有来自全国各地的卖淫组织。“比如说,群里会发送嫖客的需求和地址等信息,嫖客所在地卖淫组织接单之后,会立即安排失足妇女上门服务,嫖资根据比例交给发单的卖淫组织。”民警称,周某伟发现从事这项业务,比在夜场上班赚的多,又很轻松,于是和卓某姐共同开展网络卖淫活动。

  2018年7月至2019年1月,两人分别建立了“**小分队总队”、“南昌**工作”,“南昌**小分队”等微信群。周某伟主要负责通过使用的微信账号收付款和给失足妇女派单,让其前往嫖娼人员所在的宾馆;卓某姐主要负责联系介绍失足妇女、嫖娼人员以及对失足妇女日常生活管理。周某伟和卓某姐通过在微信群中接到客人订单后派送给群中的失足妇女,并让失足妇女以“空、路、见、喜、收、回”等指令来报告自己的状态。

  “‘空’是有空的意思,‘路’是在路上,‘见’是见到了客人,‘喜’是被客人看上了,收’是完成交易收款,‘回’是返回。”民警说,周某伟在失足妇女的每一笔交易中,都严格要求失足妇女在微信群汇报状态,防止失足妇女私下交易。

  痛心:未成年少女“卖身”养男友

  2019年1月,周某伟、卓某姐通过微信建立的“****工作”和“****小分队”群,将失足女肖某欣和李某玉拉入群内,其中犯罪嫌疑人黄某润在“****工作”群中,李某玉的介绍人即男友王某在“****小分队”群。周某伟、卓某姐二人以之前“*****总群”的组织模式,组织肖某欣、李某玉从事卖淫活动,并从中抽取利润。

  让民警感到震惊的是,肖某欣和李某玉两人均是刚满14周岁的孩子,属于未成年人。

  肖某欣来自福建一偏远乡村,家里条件困难,她看到犯罪嫌疑人肖某珠穿着非常漂亮,用的苹果手机很好,内心非常羡慕。后来,肖某珠带着肖某欣来到大都市生活,并与黄某润认识,他们给肖某欣买许多好吃的,还有漂亮的新衣服和手机,这让肖某欣非常感激。“两人表示,肖某欣花费了数万元,需要肖某欣从事卖淫还债。”年幼的肖某欣陷入两人一步步设下的陷阱,觉得自己欠了很大的人情,涉世未深的她竟答应了两人的要求。

  2018年12月底,肖某珠、黄某润带着肖某欣来到南昌,李某玉和男友王某也来到南昌,加入了周某伟的卖淫团伙。

  “两名小女孩平均每天会接三四单生意,其中大部分嫖资均被上线周某伟、黄某润抽走,实际到手的嫖资有时只有1/3,数千元的嫖资经过层层克扣,到手只有几百元。”民警称,未成年少女李某玉的男友王某整日无所事事,依靠李某玉每天的嫖资吃喝玩乐,李某玉却错误地认为有男友在身边很有安全感。



卖淫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周某伟、卓某姐

  目前,犯罪嫌疑人周某伟、卓某姐、黄某润、王某、肖某珠均被刑拘。两名未成年失足女,公安机关依法处罚后遣送回家。


来源:南昌晚报  责任编辑: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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