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剧,独居老人、留守老人数量大幅提升。近年来,打着养老项目旗号,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公众人员吸收存款的非法集资类案件高发。此类案件中,犯罪分子利用租用高档写字楼的形式,以合法经营为幌子实施犯罪行为,且受害主体往往是中老年人等社会弱势群体,社会危害性强。
非法集资陷阱通常有以下几种方法:
一、假冒民营银行的名义,借国家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机构的政策,谎称已获得或正在申办民营银行的牌照,虚构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
二、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非法集资。
三、以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为旗号,假冒或者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并在网上发布销售境外基金等信息,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或者许诺高额预期回报,诱骗群众向指定的个人账户汇入资金。
四、以“养老”为旗号,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旅游、发放小礼品等方式,引诱老年群众投入资金。
警方提示
广大老年群众要树立正确理财观念,切勿参与非法集资活动。
1、不要参加所谓公司提供的讲座、免费旅游、免费茶话会及免费参观公司经营活动,防止受其蒙蔽。
2、不要相信有高额回报的各种投资,防止利令智昏;一般来说,所谓年收益能“保证”超过10%的都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
3、不要相信高额回报的宣传和所谓“公司实力”,防止一叶蔽目。
4、总之,老人辛苦一辈子,千万要记住“大馅饼就是大陷阱”,不要让挣了一辈子的辛苦钱落到骗子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