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童模小女孩拍照时遭妈妈飞踹”的爆料引起网络热议。
网友热议
4月10日凌晨
疑似女童模妈妈发微博公开道歉
10日凌晨4点许,微博账号@妞妞妈-201009自称是视频中女童模“妞妞”的妈妈,并向大家公开道歉。
“妞妞妈妈”的道歉声明发出后,迅速成为了微博热门话题数万网友评论表达了观点:
网友评论精选
@好帅一人:小朋友这么乖,篮子都是轻轻放好,被你踢了也没闹,你该给你女儿道歉好吗,多反省自己吧!
@羊驼艾呆0:好怕您会因为这个事迁怒于您的女儿…
@绿绿绿绿绿心儿:相信你是亲妈不会故意虐童,但是总归教育不当,孩子看着真让人有点心疼!你要想她已经承受了很多这个年龄本不需要承受的辛苦,那请你下次情绪不好的时候也要记住把孩子当成一个独立人格的人来对待,不要再这样随意踢打孩子!
@sandiesx:我可真心疼你女儿,这样的年纪本该是的无忧无虑的却要给你们赚钱,她又不是工具。
@邓伦家凤凰花:压住火气就好,带娃不容易,我身边有娃的妈没有不发火的,可以理解!小孩都是小魔头…其实不见得只是拿孩子賺钱,家里有漂亮的宝贝当然愿意秀、愿意展示出来啊,人见人夸父母确实更开心,小模特现在本来就很火,尤其苏杭、广东这边!不过你要尽量控制自己的情绪哦
@三個人的城堡:想对妞妞妈说几句,做父母的请不要那么功利心。孩子当童模,是满足父母的虚荣心,还是在养家糊口?新衣服不洗可能会有甲醛残留,接单量大会影响孩子健康。父母用成人标准去要求一个孩子,那孩子似乎在替父母打工养家,她做的不好,你有什么资格打她?让工作填满一个孩子无忧无虑的童年时光,真的好吗?
事件回顾
4月9日,有网友称,杭州一女童模被一名成年女性踢踹。
据童模合作商家表示,该女子为女童“妞妞”的妈妈,“妞妞”模特与多家店铺合作,接单量大。
浙江省杭州市妇联法律援助律师王楠称,该踢踹行为有可能涉嫌家庭暴力。
对此童模这个行业现象,有拍过的店家也说出了自己的感受:
妞妞事件背后的童模、童星现象
杭州一线童星月收入达5位数
其实当童模、童星并不轻松
随着2016年《爸爸去哪儿》、《爸爸回来了》等明星亲子节目的热播,荧屏上,小朋友的天真无邪与童言无忌为观众带来了无尽欢乐,从节目中走出的童星也越来越多。
加之网店模特风盛行,不少孩子也加入了这个队伍。
童星行业既是朝阳产业,同时也是争议比较大的行业。在杭州,一线童星日收入可达五位数。
还在读小学的杭州男孩程程,上百场走秀与通告、和30多位明星的合作、近千分钟的舞台表演时间,他凭借坚毅的性格与专业素质受到了行业内的肯定。每次T台走秀时,主办方都会邀请程程担任首秀出场,上千人的秀场里他的开场舞可以点燃现场气氛。
学习特长不能耽误学业,排练时的空闲时间都会让程程学习功课。
有时为了配合客户,程程每天下午放学后都要拍到晚上10点,大型服装订货会期间甚至还会拍到半夜。
活动多的时候,发高烧的程程为了不影响演出,坚持在台上完成表演再去医院。
有时带病演出,前一会儿40℃高烧还在医院验血,演出结束后才去拿化验单。妈妈说:“这次经历之后,我再也不会让程程这么辛苦了。”
律师说法
童模行业虽然看上去很美,但其中包含了不少的法律问题,聘用童模进行拍照是否合法?
成为童模的道路上,又包含着哪些法律风险?
浙江劳动律师事务所律师:方华
首先,临时聘用童模拍照是合法的。从法律层面上讲,也就是指短期的合作,即经纪公司或广告公司和童模的父母(法定代理人)签订临时的合作协议。
对于儿童模特而言,因为年龄、居住、经验或者其他不确定因素太多,一般没有必要和哪家公司签订独家代理合同。童模和经纪公司或广告公司的合作一般采取临时的合作形式,也就是如果有工作才找童模,双方在工作上合作一次,拍摄结束后大家就各不拖欠。
不过,如果长期聘用童模作为一种职业,那在法律上就一定有障碍。《未成年保护法》第38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劳动法规定,童工(16周岁以下)是绝对禁止的,包括童模。
让孩子从事童模演出,律师认为这是有前提的。在确保孩子自身学习以及发展的前提下,去参加临时的童模展出,某种意义上来讲,可以提高孩子的综合素质。但是,如果放弃学习,完全将自己的孩子当成“摇钱树”,牺牲其健康来赚取金钱,这无疑是得不偿失的。
来源:杭州日报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王淑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