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一时兴起朝飞机扔硬币“求平安”,两枚硬币进入发动机,导致飞机检修、旅客滞留、航班取消,航空公司起诉索赔各项经济损失7万余元。昨日,记者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案经一审、二审,乘客赔偿航空公司5万余元。
2017年7月27日,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承运南宁经停武汉飞往沈阳的航班。当晚10时20分许,机组开始组织旅客登机。乘客登机过程中,多名旅客、乘务人员看见了一名男子站在舷梯上朝飞机发动机方向投掷硬币。乘务长立即报告了这一情况,并派人寻找硬币,机上安全员同时对该男子进行监控。当晚10时45分,两枚一角硬币被寻获,乘务长按程序马上告知机长,机长让乘务长先收好硬币,乘务长将硬币放在清洁袋内。大约22时50分左右,机场公安到达,乘务长将肇事男子和两枚硬币交由警方带走。
经调查,该男子为从天河机场登机乘客李某(化姓)。为何要朝飞机扔硬币?李某解释称,自己是无心的,排队候机过程中和他人聊天时,萌生了祈福念头,就朝飞机发动机扔了两枚一角硬币,目的是为了祈求平安,别无他意。李某后由机场公安控制。
为避免风险隐患,该航班取消,对飞机进行检查。经专门审计公司核算,李某的行为直接导致飞机检修、旅客滞留、航班取消,造成经济损失合计7万余元。
2017年9月,航空公司将李某告上黄陂区人民法院,要求李某承担全部经济损失7万余元。李某承认自己空中飞行责任意识淡薄,后悔造成了如此严重后果。但李某认为登机时乘务员并未告知应当注意该事项,投掷的硬币并未对飞行器造成任何损害。即使造成了损失,也不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一审法院认为,李某行为造成航班延误、旅客滞留,同时,航空公司为了妥善安置、运送滞留旅客和货物临时增加航班,导致后续更多航班不同程度延误。经济损失应当由李某承担,因此支持航空公司诉求,判决李某赔偿7万余元。
李某提起上诉,认为航空公司核算得出的经济损失无证据支持,他应当承担部分责任。2018年2月,武汉市中院二审审理此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李某一次性赔偿5万余元。此后李某支付了赔款,并支付了一审二审案件受理费共计1510元。
法官昨日表示,航空安全不容丝毫闪失。广大市民乘坐飞机,不能做出任何可能危害飞行安全的行为,即使只是行为不当,如果对航空公司造成影响,比如航班取消或者延误等,乘客也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来源:楚天都市报 责任编辑:郅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