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19:33分,浙江杭州上塘派出所接到市民李先生报警,称他停放在拱墅区东教路附近的一辆电动自行车被窃。
接到报警后,上塘派出所兵分两路。一路前往现场出警并进行勘验,另一路通过侦查,很快就确定嫌疑人,并循着嫌疑人的踪迹找到了他的住址,在失主还未到达派出所报案之前,将犯罪嫌疑人陈某就抓获。
陈某被抓的时候都有点懵了:“我才刚到家,就被你们抓了......”
民警把陈某带到派出所时,失主还没来得及到达派出所做笔录。等失主一到,民警告诉他人已经抓到了,对方惊呆了,感叹:“你们的办案效率真是高,我这个失主还没到派出所,偷东西的先被抓了。”
嫌疑人陈某,男,49岁,甘肃省人,是一个正儿八经的厨师。既然有一份正当工作,为什么还要偷电动车?
陈某悔不当初,他说,当晚他一个人在散步,看到路边电动车钥匙没拔,一时起贪念将电动车骑走,他说,“其实我并不缺这一辆电动车……”
目前,陈某因盗窃,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来源:钱江晚报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王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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