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民有权拥有拒绝恐惧的自由,抵制暴力的民主。
4日,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召开记者会,宣布自5日凌晨起实施《禁止蒙面规例》(反蒙面法)。
这意味着,从明天零点起,香港的任何游行集会,参与者都不得以任何方式蒙面,违者最高可罚款25000港币并监禁一年。
这部法规是由香港特区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订立,根据《紧急情况规例条例》(紧急法),行政长官和行政会议在紧急情况或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况时,可订立合乎公共利益的法规措施,不需要经过立法会审议。
国务院港澳办“中央全力支持行政长官和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运用一切手段止暴制乱”的声音犹在耳畔,香港已经向立法层面迈出了第一步。
实施反蒙面法,长安君认为有十大理由——
理由一:遏制暴力升级
过去4个月里,香港发生了超过400场示威游行集会,几乎每次都导致暴力发生,蒙面暴徒有组织、有计划对特定人群实施暴力,有恃无恐,手段越来越凶残。蒙面行凶,这是自由和民主吗?民主被欺凌,自由已沦陷!反蒙面法的实施将对暴徒起到威慑作用,最大限度预防暴力发生,遏制暴力升级。
理由二:提高执法效率
暴徒在街头蒙面行凶,对警方执法造成了很大的障碍,取证、检控等一系列执法司法程序都受到影响。通过法律手段摘掉违法者的面罩,能够提高执法效率,使检控工作顺利进行,将违法犯罪者绳之以法,接受应有的法律惩罚。
理由三:打掉侥幸心理
口罩面具在过去的4个月里,已经成为一些人实施暴力的遮羞布,蒙面滋生和助长了他们的侥幸心理,“蒙面警察抓不住”的想法不光让他们有恃无恐,还让暴力“遍地开花”。反蒙面法的实施将打掉这种侥幸心理,有效缩小暴力的规模和范围。
理由四:挽救香港青年
暴力行动中的年轻人最令人痛心,尤其是学生。蒙面让年轻人产生了“游戏心理”,进而又有了示范效应,在游行示威中参与实施暴力,被捕学生比例从25%升到38%。反蒙面法将把他们从暴力中挽救出来,避免他们因年轻无知,而成为他人的政治炮灰,置自己于犯罪的边缘、冲突的险地。
理由五:维护市民安全
香港市民有拒绝恐惧的自由。街头一张张面罩制造着恐怖的气氛,哪里有成群的蒙面人出现,哪里就一定会有无序、混乱和暴力,他们带来的恐惧感是向往安宁的人们不能承受之重,无处不在的暴力又让很多人敢怒不敢言。反蒙面法将扫除恐怖氛围,还香港市民以安全感。
理由六:保护民主权利
合理表达诉求是香港市民的权利,三个多月来,无论局势如何变化,香港特区政府始终依法保障着市民游行集会的合法权利,但蒙面暴徒动辄对持不同意见的市民刀棍相向滥施暴力,完全背离了民主的方向。反蒙面法打击暴徒抑制犯罪,让社会活动回归正途,最大限度保护香港市民表达诉求的民主权利。
理由七:保护游行安全
游行示威,合理表达诉求,没有遮遮掩掩的理由;而对于暴徒来说,蒙面实则是将其他人当做“人盾”,来掩护他们的暴行。四处纵火,到处制造血腥,甚至在网络上公然招募“死士”,叫嚣制造死亡事件……对于一般游行者来说,蒙面暴徒是巨大的安全威胁,反蒙面法将有效消除这一潜在威胁,保护其安全。
理由八:引导理性对话
一个月前政府撤回逃犯条例,开始对话,重新提交施政报告,提出深层次问题的解决方案。此次反蒙面法向立法层面走出一步,以法治、理性的角度提出止暴制乱的具体措施,再次体现出政府倡导对话的立场和诚意,为下一步的有效沟通建立坚实的基础。以对话代替对抗,以兼容代替排斥、以共处代替冲突,应该成为香港的最大共识。
理由九:国际通行做法
纵观全球,各国对反蒙面立法的不在少数。美国早在1845年就已经在纽约州订立反蒙面法,随后多个州也相继订立此法。加拿大在示威或者非法集会中戴面罩最高能判10年监禁。欧洲多个国家,法国、德国、西班牙、瑞士、瑞典、俄罗斯等国一样禁止都示威者戴面具面罩。把表达诉求摊开在阳光下,是世界通行的做法,也是世人正常的逻辑。
理由十:民众强烈期盼
混乱的香港对700万香港市民没有任何好处,恢复秩序、恢复香港往日的宁静,是香港各界的普遍共识。此前普通市民、香港警察、区议员、立法会议员和大量社会团体纷纷以各种方式呼吁特区政府制定反蒙面法,此次反蒙面法的出台实施具有广泛和深厚的民意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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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暴制乱,恢复秩序,反蒙面法只是其中一步,香港社会还有很多深层次的问题有待进一步厘清,加以解决。期待这一步之后,香港特区政府将走出一条愈加宽广的道路,恢复一个繁荣稳定的香港——
我们都热爱自由,但不包括欺凌破坏的自由。
我们都珍惜法治,但不包括容忍暴力的法治。
我们都追求民主,但不包括制造割裂的民主。
我们都热爱香港,但不包括一个黑色的香港。
来源:中国长安网 责任编辑:叶雨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