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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新模式 推动司法信息化建设步伐

发布于:2019-10-4 12:11:00  浏览:526次

人工智能、电子送达、大数据分析、异地远程视频庭审……近年来,陕西各基层法院积极探索司法信息化建设,将司法便民、司法为民落到实处,满足了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

人工智能进法院  法务咨询有新招

目前陕西基层法院因地制宜将微信智能机器人、多媒体智能设备引入法律咨询服务的举措,为案件繁简分流、诉前调解等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持,较大程度地缓解了法律专业服务人员较缺、服务成本较高等问题给当事人带来的诉累。

2017年7月30日,西安中院官方微信便民服务栏目开通了法律咨询功能。一个可以随时答复5万个专业法律问题,名为“小法”的“大数据客服”隆重登场。西安中院成为西部首家将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与法律服务跨界结合的法院。

这位“小法”既可以帮助当事人熟悉立案流程,又能引用法条、典型案例并作出逻辑的推理判断。法条内容涵盖了民法,刑法、商法等多个领域。更为便捷的是,当事人还可以使用语音功能与“小法”进行交流,系统还提供扫描二维码打印,方便当事人获取文字资料。

西安中院官方微信此次推出的智能法律咨询系统,该系统整合法律专业与大数据、人工智能等软件技术,通过将语音、文字等转化为数字代码与计算机进行对话,通过算法、智能图谱等技术专业的运用,模拟律师进行追问、模拟法官类似案例的逻辑,得出可供当事人参考的法律知识。

2019年1月10日,宝鸡市渭滨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大厅安装两台具备诉讼引导、诉讼风险评估功能的多媒体智能设备,全市法院首家“智能机器人”落户渭滨法院。

这两台智能终端设备,酷似礼仪使者,身姿靓丽,风度翩翩,给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带来全新气象。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围拢上来的群众先后尝试在设备上对自己的诉讼案件进行风险评估,利用触摸屏点击选择案由及其项下若干选项后,一篇信息权威、内容详实的诉讼风险分析报告即可当场生成,办事群众既可以当场参阅、打印,也可以微信扫码带走,前后用时不到两分钟。便捷高效的信息化服务给办事群众带来全新体验,受到群众纷纷称赞。

电子送达效率高  群众诉讼少跑路

在经济发展进入快车道的今天,随着经济发展,外出务工人员越来越多,送达难、被告不到庭成为制约基层法院诉讼的一个瓶颈。陕西省各基层法院顺应“互联网+”新趋势,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更加便民的送达方式,在极大缓解基层法院送达难问题的同时,为当事人节约了诉讼成本,减轻了当事人的负担,以实际行动彰显司法便民的宗旨。

2017年7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具体要求和完善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电子送达的相关规定。该意见指出,短信、微信、QQ等即时通讯方式都可以作为有效的电子送达方式。

2017年以来,泾阳法院第十七审判团队率先探索使用微信、12368系统短信、QQ等快速处理简单的民事案件,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截止2018年1月16日,该院第十七审判团队受理案件30件。接到案子后,团队摒弃传统思维,及时采用微信、12368系统短信、QQ、邮寄、直接送达、留置送达等多种方式进行,通过四天时间将所有案件副本全部送达。通过12368系统短信、微信、QQ、EMS法院专递等方式送达程序性文书,当事人出庭率达到100%。同时,截止2018年1月16日,第十七审判团队通过微信、QQ远程调解、微信及QQ多人视频面对面调解案件6件,主动撤诉案件3件,离婚案件调解1件。电子送达案件调解率达到100%。

2018年12月18日上午,紫阳法院家事法官利用微信当庭调解了一起变更抚养权纠纷案。了解案情后,法官为了减少当事人诉累,避免当事人来回奔波,家事法官先在电话中给其做工作,借用微信向陈某送达了民事诉状及其相应的应诉、举证等材料,确认对方身份、扫描相关诉讼材料、当事人确认签收等环节后,让他把自己的答辩意见发来,然后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下,分别将黄某与陈某添加为微信好友,提议定于12月18日上午微信视频开庭。最终通过微信开庭,原、被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儿子抚养权不变,由黄某负责照顾儿子的生活学习,被告陈某按月向黄某支付儿子的生活教育费用,每月的15号前一次性付清。法院根据调解笔录制作了调解书,通过微信经双方当事人进行确认,随后向被告邮寄送达了法律文书,至此一起变更抚养权的纠纷案得到圆满解决。

这种原、被告双方认为法官利用微信开庭的方式非常好,既避免了他们千里奔波的劳累和费用,还节约了应诉成本。

大数据、抖音尽其用  着力破解执行难

西安中院自2018年9月20日入驻抖音平台后,共拍摄作品100余条,其中策划了“表白祖国”,“改革开放40周年之大案要案纪实”,创作系列作品“法治事件纪实”,展现西安法治进程,展示法院工作发展。

该院策划了“今日开庭”、“网上案件直播”、“执行飓风”“扫黑除恶”集中公开庭审宣判系列视频,展现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过程,用公开促公正,促进透明便民的“阳光法院”建设。特别是社会关注度较高的短视频案件,例如西安公交车杀人案主犯一审宣判、幼儿园老师扎针等点赞量均已过万。西安中院制作的原创视频浏览量达到500余万次,实现了从无到有,从有到精的发展突破,迎合现代新媒体发展趋势,为法治西安建设添砖加瓦。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五星红旗下,一群政法干警高举右手庄严宣誓,这是洛川法院在抖音平台上发布的第一条短视频。

2018年年初,洛川法院入驻抖音平台,通过抖音这一极具人气的新媒体平台展现人民法院良好形象,营造积极向上的舆论氛围。截止2019年1月16日,洛川县人民法院共发布短视频32条,其中执行相关20条,内容涉及夜间突击抓“老赖”、兑付执行款、交付执行房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等多个方面,单条视频最高点赞量达1.2万人次。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相关视频6条,累计曝光“老赖”51人,让失信者无处遁形。

远程视频免诉累  异地也能“面对面”

以往庭审,不论诉讼双方居住何地、相距多远,都必须到受诉法院参与诉讼活动。西铁中院与安康中院签订跨域远程视频开庭司法协作协议后,凡是西安铁路两级院和安康市九县一区范围内的双方当事人,均可选择通过法院内网远程视频系统,实时异地开庭审理案件。远程视频开庭是人民法院对“互联网+”趋势的积极回应,也是司法为民的具体实践。

2018年8月29日,一起不服工伤认定的行政诉讼案件在相距123公里的安康铁路运输法院与白河县人民法院同时进行审理,这是跨域远程视频开庭司法协作协议签订后远程视频开庭审判的第一案。庭审中,案件审理全程借助信息网络、音频视频传输、多媒体存储等技术设备予以完整呈现和记录,两地案件联络员与网络技术人员全程参与,庭审各个环节紧密衔接,网络视频对接畅通无阻,画面、音质清晰流畅,法庭秩序井然有序,庭审笔录按照预定方案各方当庭签字确认,同步完成材料送达。一场两地相互“缺席”,却又通过网络数据紧密联系的远程视频庭审圆满完成。

2019年2月15日,莲湖法院首次采用远程视频技术,对被告人陈某某贩卖毒品、顾某某、张某某、宁某某、麻某某盗窃、张某危险驾驶等五起适用简易和速裁程序的刑事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六名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当庭予以宣判。

该五起案件的六名被告人归案后全部羁押于西安市莲湖区看守所,庭审时直接由监室提押至莲湖法院设在看守所的远程法庭参与诉讼,审判人员及公诉人则在莲湖法院的法庭进行庭审活动。两处法庭由专网联通,视频终端图像和声音同步,画面清晰,切换及时,联络顺畅,确保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辩论及陈述各个环节完整有序的进行,维护了被告人诉讼权利,实现了信息化技术与审判工作深度融合。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智在今年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指出,坚持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科技创新成果与司法工作深度融合,充分运用现代化科技智能化、精准化、可视化等特点,促进“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司法”,为群众诉讼、法官办案、决策管理提供更为便捷和更有成效的服务,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不断推进信息化建设与法院工作深度融合。

江河万里总有源,树高千尺也有根。“互联网+司法”只是手段,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才是司法工作的最终奋斗目标。目前,司法信息化建设还在途中,陕西各法院正在不断努力探索实践,实现量变到质变的跃升。(记者王超)


来源:陕西网  责任编辑:叶雨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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