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限制涉性侵违法犯罪人员从业已有阶段性成效。
2019年4月,上海市《关于建立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出台,该意见从适用范围、入职审查、从业限制、执行机制等八个方面作出具体规定。该从业限制制度系全国首个省级层面的相关制度。
该《意见》明确了用人单位在招录员工过程中的审查和筛选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对拟录用人员是否存在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的情况进行审查,并可以向公安机关进行核实。如果发现拟录用人员存在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的,则不予录用。对于本单位的在职员工,也将逐步进行核查和处理。
近日,从上海市检察机关获悉,为推动落实该意见,多家检察院已展开具体行动。其中,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对辖区内相关行业从业人员共计13844人进行核查,发现3人有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目前3人均被清退;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了辖区内首例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禁止案件。同时,青浦、嘉定两区均推出了关于该意见的实施细则。
青浦:发现3人有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
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介绍,意见出台后,该院联合区教育局、公安开展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从业查询工作,对辖区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职员工、从业人员共计13844人进行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核查。
经查询,3所学校内2名餐饮工、1名勤杂工共计3名从业人员有猥亵、介绍卖淫等刑事、行政处罚不同程度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遂督促启动从业限制程序,目前,相关学校已对上述人员全部予以清退。
此前,为推动落实从业限制意见,在青浦区委政法委的推动下,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联合区教育局、公安分局召开推进部署会,从以下三方面确保从业限制制度在全区范围有效执行。
首先是核查名册“全覆盖”。区教育局经事先汇总后整理出辖区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育机构全部教职员工、从业人员(包括行政人员、医务人员、保安、门卫、保洁员等等在内)核查名册,交与会部门检查。
其次是落实查询“零延迟”。鉴于核查对象多、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公安分局第一时间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查询工作落实到位。
然后是从业限制“长效化”。青浦区七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并细化各部门职责,确保持之以恒做好强制报告、入职审查、从业限制等方面工作。
嘉定:原小学教师猥亵儿童获刑6年被禁业
2019年1月22日,经上海市嘉定区检察院起诉,一起猥亵儿童案被告人何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同时,原本作为小学教师的他被禁止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假释之日起四年内从事教育、培训等与未成年人相关的职业。此案系嘉定区首例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禁止案件。
2019年9月,嘉定区形成了《关于落实<关于建立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明确16家成员单位的监督管理责任,进一步明确了各用人单位的职责与要求,规定了查询的具体方式、衔接配合机制等内容。
上海市嘉定区检察院介绍,相较全市层面的意见,嘉定区出台的实施细则对16家成员单位的责任和职责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即每家单位根据各自职能承担起不同领域内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从业人员是否有涉性侵害的违法犯罪情况的审核工作。
嘉定区的实施细则还进一步规定了查询方式,明确由区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对全区“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用人单位进行入职查询。区检察院、区法院在办案中要及时对涉性侵害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情况做好备案。区检察院对全区从业限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法律监督,从源头上杜绝涉性侵害的违法犯罪人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行业。
来源:上海司法局公众号 责任编辑:付静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