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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小时=6000件 快看是什么黑科技在帮助检察官!

发布于:2019-10-16 10:49:00  浏览:662次

河北省邢台市检察院“网上检察室”运行两年来,审查各类案件32771件(份),推送各类监督线索5796件(条)。

网上检察室为法律监督插上科技翅膀

4个小时左右即可完成6000件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筛查,1天内完成刑事执行监督方面人工审核1周的工作量。这在过去是不可能实现的。

为顺应新时代检务工作新要求,努力实现“每一件案件的办理过程中体现法律监督效果,法律监督落实到每一个办案环节”的要求,河北省邢台市检察院建立了“网上检察室”,实现信息技术与检察办案的深度融合,极大提高了检察办案的工作效能,节约了司法资源,扩展了法律监督范围和覆盖面。“网上检察室”运行两年来,审查各类案件32771件(份),推送各类监督线索5796件(条)。

当前,河北省邢台市检察院把“网上检察室”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的一项重点内容,持续完善、深入推进,推动全市检察机关智慧检务、办案规范化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

推动检察办案和法律监督方式转型,智慧检务邢台版应运而生

“以往,我们的立案监督线索很少,基本上只能从移送审查的案件中发现,或者当事人举报。”河北省邢台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王毅介绍说,加上公检法办案数据共享程度不高、标准不一,信息壁垒高耸,影响了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

进入新时代,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纵深推进,如何解决检察办案和法律监督方式深度转型、检察权重构等新情况新问题新任务,成为当务之急。

“提高检察监督精准度和效率,建立一套智能筛选系统,像滤网一样过滤司法执法数据,在一定程度上代替人工,把那些标准客观的、常见的违法违规问题,以及可能存在的违法线索过滤出来,势在必行。”邢台市检察院检察长邢伟认为。

然而,通过学习考察他们发现,各地检察机关借助大数据和云计算进行了各有侧重的探索,但从法律监督视角切入的全诉讼程序大数据监督系统仍是缺失。

河北省邢台市检察院结合实际,明确“网上检察室”建设的总目标:以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和公益诉讼监督为软件内核,综合实现从海量数据中自动发现侦查、审判、执行和行政执法等工作中常见违规违法问题等功能,结合人工智慧判断,推动全业务智慧办案,实现信息技术与检察办案的深度融合,推进全市检察机关智慧检务以及政法系统执法办案规范化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

坚持“业务部门是出卷人、研发团队是答卷人”,河北省邢台市检察院从技术、侦监、公诉、环保、民事、案管等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建“网上检察室”研发团队,分头开展专项工作。经过两年探索,随着捕诉一体、分设民事、行政检察机构、专设公益诉讼检察机构等改革实际,“网上检察室”逐步成型、成熟,围绕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总体工作布局,形成“一中心、四系统”的架构,建成了以增强检察监督权为核心特色的一整套智能监督系统,基本覆盖了全部法定监督领域。

一中心,即市级执法大数据资源库;四系统,即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诉讼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四个系统。

执法大数据资源库是“网上检察室”运行的基础,通过直接读取公开数据、导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数据、识别电子卷宗、扫描图文资料等多方式搜集公安、法院、司法等执法司法案件数据加以储备分析,建立本地的司法办案数据资源池。四个监督系统每一个系统中,又根据实际业务分设有针对不同领域的监督模块,共12个模块,不同的模块又有不同的工作原理。

智能筛查案件瑕疵,提升司法公信力

2018年3月5日,网上检察室立案监督模块提示某县公安局办理的一起治安处罚案件触发了损毁(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殴打(随意殴打他人)等两个监督点。某县检察院随即从县公安局调取该案行政处罚卷宗进行了审查,发现该案犯罪嫌疑人谷某某酒后伙同他人在KTV随意殴打他人,摔砸物品的行为已经符合刑事立案标准。于2018年6月8日向某县公安局发出通知立案书,公安接到通知立案书后于6月19日立案,并对谷某某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

“以往,对几千件行政处罚案件进行监督,只能抽查,要想全面监督是不可能的。”河北省邢台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王毅介绍说,现在全市公安机关2018年以来在互联网上公开的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大约有10000多件,都录入“网上检察室”,他们通过网上检察室提示线索,已成功监督立案17起。“网上检察室”让监督能力延伸至以往监督不到的领域。

刑事检察系统分设了立案监督、捕诉一体办案平台、刑事审判监督和刑事执行监督四个模块。捕诉一体办案平台是适应捕诉一体司法改革,对原来侦查活动监督系统一次调整升级,内设了24项侦查活动中常见瑕疵和违法行为,比如讯问场所是否合法、法律文书是否用印等,对移送审查的电子卷宗进行预先过滤,节省办案人员时间,同时对证据审查、法律分析、量刑定罪等提供智能支撑。

民事检察系统设有民事审判监督、民事执行监督、虚假诉讼监督和生效裁判监督四个模块。其中,虚假诉讼监督模块最具代表性。它把每一份法院公开的民事裁判文书都进行拆解,抽取民事诉讼要素信息,再通过特征匹配,将包含相同当事人或同一法官律师合作办理的裁判文书筛选出来,再结合虚假诉讼特点自动分析,找出疑似虚假诉讼的线索。

“网上检察室让民事检察监督实现了很大突破。”邢台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检察官冀晓琳介绍说,以2018年数据为例,法院民事案件办结约44900件,执行案件结案约20690件,同期民事监督案件共计826件,监督范围涵盖不足1.26%。近期,他们利用网上检察室一次性导入并筛查了9934份民事裁判文书,仅此一次就将监督范围从不足2%提升到了15.15%。

“目前高风险线索16条,重点关注4条。”河北省邢台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检察官冀晓琳指着显示器说,这条是2019年5月网上检察室向我院推送的虚假诉讼线索,2018年2月至6月期间,借款人和担保人被诉,借款人下落不明。同年,担保人在其他案件中作为借款人被诉,且以简易程序快诉结案。经初步审查,涉嫌虚假诉讼的可能性较大。7月23日,该案线索转宁晋县检察院办理,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

行政诉讼检察系统包括对法院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的监督两个模块。行政诉讼审判监督设置了受案范围、立案期限、审结期限等5个监督点自动监督;行政诉讼执行监督设置了立案期限、作出执行裁定期限2个监督点进行监督。行政检察系统已经上传36件案件,其中行政裁判30件,非诉执行6件。

公益诉讼检察系统通过自动检索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和网上检察室数据中心办案信息,分析涉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类罪名案件审查报告、起诉书、判决书,筛选公益诉讼可成案线索;同时,在互联网收集平台上自动搜索两微一端、贴吧网站等涉及环保资源、食药安全领域线索,推送给检察官分析是否侵害公共利益,具有成案可能性及价值。

向大数据要战斗力,法律监督效能全面提升

经过两年来的探索与运行,“网上检察室”显著提高了监督效率。由于网上检察室可以预先筛查出常见和程序性的瑕疵,有利于检察人员的精力更加集中于对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等核心问题的分析与把握,对单个案件卷宗的审查节省了几倍的时间。截至今年10月10日,“网上检察室”数据中心已收集入库并自动审查全市各类案件共计32771件(份),向全市检察机关推送各类监督线索5796件(条)。

“网上检察室”扩展了检察权的实际监督范围,尤其是在行政处罚案件和民事裁判领域,将可监督范围提高了几十倍。监督的范围不仅覆盖了公安、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等执法司法活动,还延伸至看守所、社区矫正等领域,检察机关的监督履职向前、向外推动了较大一步。

“网上检察室”增强了政法机关整体执法规范化水平。通过网上检察室能够及时发现公、法、司各政法部门办案瑕疵,并及时反馈至各政法单位,有助于检察机关和各政法部门一道减少执法办案瑕疵,促进执法司法人员依法规范履职,推动各政法部门执法司法公信力提升。

在河北省邢台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苗永革看来,“网上检察室”实现共享、归位、参考等成效。“‘网上检察室’立足于法律监督,兼顾其它司法共同体诉求和需要,除可以实现检察机关内部数据共享之外,还可以在整个司法共同体中实现共享,有助于其它司法机关对办案过程进行监督和监管,减少瑕疵,提升公信力。”苗永革说。同时,“网上检察室”把所有案件纳入监督范围,可以有针对性、及时依职权启动监督程序,促进法律监督理念和方式回归到法律赋予检察机关应有的能动地位,发挥法律监督应有作用。此外,“网上检察室”打破常规,从反向进行审视,对每一个检察机关、每一名办案人员、每一个案件瑕疵进行筛查,形成数据分析图,为决策提供参考。

“‘网上检察室’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虽然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但仍需进一步完善。当前,邢台市检察院把‘网上检察室’作为主题教育专项整治的一项重点内容,不断完善功能,将规范办案智慧监督平台内嵌到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程序中,推进系统建设更加优化完善。结合当前全国检察机关在同级公安机关派驻检察室工作,初步谋划‘以派网上检察室为主、派实体检察室为辅,以派软件为主、派人员为辅’的工作思路,推行‘一网分两支’工作模式,一支前移到侦查机关,由公安机关利用网上检察室自行筛查,主动纠正办案瑕疵,把好案件出口关;一支设置在检察机关案管部门,由案管部门利用网上检察室对所有进入检察环节的案件进行筛查,把好案件入口关。”邢伟说,同时,强化与公安、法院等部门机关协同互通,实现数据共享,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不断提升对审判活动的监督质效。


来源:河北检察  责任编辑:付静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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