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上海9月27日电(记者兰天鸣)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6日开庭审理了一起内幕交易案。该院率先尝试在证券类犯罪案件中引入金融专家担任案件的人民陪审员。
该案被告人宁某是一家证券公司项目经理。2016年2月,宁某在工作中获知上海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起意收购上海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这一重大利好消息后,产生了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票套利的想法。后宁某伙同其妻樊某在目标股票停牌前2日,利用其控制的股票账户“精准”买入目标股票19万余股,并于股票复牌当日全部卖出,获利17万余元。
该案涉及众多证券专业知识和问题,需要法院在审理中依法查明。专家型人民陪审员的引入,为合议庭审理案件提供了强大“技术支持”。
案件开庭审理过程中,同济大学法学教授倪受彬等发挥专业优势,帮助合议庭就该案内幕信息形成的过程、内幕信息内容、内幕知情人范围、内幕敏感期等专业问题进行了查明,使法庭能始终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和重点问题展开事实调查、举证、质证,提高了庭审的针对性和庭审效率。
“金融专家陪审员具有专业知识优势,可以帮助合议庭强化事实认定和证据采信,有助于提高诉讼效率。在撰写裁判文书时,可以帮助法官用精准、简洁的专业化语言把案件事实讲清楚,提高裁判文书的质量。”该案审判长、上海二中院刑庭副庭长黄伯青说。
为了让两名金融专家更好地参与刑事案件审理,开庭前,承办法官在梳理案情的基础上,对该案应当查明的若干主、客观事实进行汇总,制作了“刑事事实问题列表”,表中详细标明每一项待查事实,并设置了予以认定、存疑、不予认定等选项,供人民陪审员在庭审时有针对性地对照选择。专家陪审员“按表索骥”,充分运用其专业知识,帮助合议庭查清案件事实。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叶雨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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