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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贷款3万元却签下4.72万元的借条 早餐店老板中招“套路贷” 连轿车都没了

发布于:2018-8-10 17:03:00  浏览:894次
  唐某在浙江嘉兴秀洲洪合镇上做早餐店生意,近期想重新装修一下店面,急于用钱的他就想把自己的轿车拿去抵押,由于他的车已经在银行做过一次抵押贷款,所以他只能向社会上那些从事汽车贷款的中介寻求帮助。谁能想到,唐某却中了“套路贷”,本来想贷款3万元的他,却签下了4.72万元的借条,而实际拿到手只有2.5万元,更可恶的是,最后连自己的轿车也成了别人的了。
  近日,记者从嘉兴秀洲警方了解到,他们通过近5个月的努力,成功铲除了一个以江苏徐州人许某为首的敲诈勒索团伙,抓获许某、杨某、贺某、丁某、肖某、陈某、余某等犯罪嫌疑人7名,目前已查证全市范围内套路车贷案件18起,涉案金额达到六七十万元。
  早餐店老板签下“霸王条约”
  安徽安庆人唐某在嘉兴秀洲洪合镇上开了一家早餐店,去年年底的时候,他想把店铺翻新一下给食客提供更好的就餐环境,但是手头一下子拿不出钱来,就萌生了把自己的轿车拿去抵押贷款的念头。可是唐某的这辆棕黄色轿车,已经在银行做过一次抵押贷款了,当时贷到了14万元,目前还在还贷状态中,理论上唐某是不可能利用这辆车进行二次抵押贷款了。那怎么办呢?一次偶然的机会,唐某认识了一个专门从事汽车贷款业务的余某,余某称他们公司可以给他贷款,而且“低利息、无抵押、不扣车”,这让资金周转困难的唐某尤为心动。去年12月27日,唐某通过余某联系上许某,欲签订贷款合同。两天后,合同正式签订。
  唐某想要贷款3万元,按照2分头的利息借款1年时间计算,再加上1万元的保证金,唐某实际和贷款公司签订了借款4.72万元的合同,之后又根据“行规”,贷款公司要求必须给车辆安装GPS设备,并要收取“平台管理费”“上门费”“服务费”“GPS安装费”“利息费”等各种名义的费用2.22万元,所以当公司放款4.72万元给唐某后,许某就立即要求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直接转出2.22万元,打还给公司。也就是说,虽然唐某与该公司签订了4.72万元的借款合同,但他实际到手金额才2.5万元。
  “虽然合同上写的是4.72万元,但是你只要每个月按时间还款,实际只要还清3万元就可以了。”许某口头上承诺着。由于急需资金,唐某便接受了这个“霸王条约”,也就是所谓的“套路贷”。
  “套路贷”是指嫌疑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制造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合同条款,进而认定被害人违约,侵吞被害人财产的行为,所以“套路贷”是以“借款”为名行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之实。
  单方制造违约给贷款人“下套”
  殊不知,签订这份“霸王条约”,唐某就等于落入了对方的陷阱。“合同签好后,对方就会找到种种理由,肆意制造贷款人单方违约行为,向贷款人索要高额违约金、虚构的拖车费等费用,索要不成的话,就会将贷款人的车辆变卖来偿债。”秀洲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扫黑除恶专业队探长谢鑫华说,“车辆开出嘉兴之前未提前报备、逾期还款、GPS信号受到干扰、车辆再次进行抵押,这4项规则是犯罪嫌疑人常用的敲诈伎俩。”
  犯罪嫌疑人是非常狡猾的,他们故意规定原本的月息,在借款第一个月时,需要每周都进行一次还款,而且必须在规定的还款日当天14时之前还,这就无形中给借款人增加了3次逾期的风险。“如果超过14时忘记还款,比如15时电话联系对方说还款,对方又会要求你再交2000元。”谢鑫华说。另外,在借款合同签订后,嫌疑人除了给抵押车辆安装4个GPS外,还要求车主再配一把汽车钥匙交给他们,这就给之后的进一步“漫天要价”埋下了伏笔。
  在唐某的案件中,嫌疑人以汽车GPS信号受到干扰为由,在1月3日凌晨,由杨某、贺某、丁某三人偷偷将那辆轿车开走了,等到汽车快要开到江苏无锡时,再给唐某发一条短信,称唐某违约了,为了保证公司资金安全,要将抵押车辆开走。之后,他们将汽车进行藏匿,并根据借条对唐某再次开价,如果唐某还想要回汽车的,就要还款4.72万元,再加上1万元拖车费,否则,车辆会被转卖给他人用于偿债。“由于签订合同时,的确有4.72万元的资金流水可查,被害人就算是去打官司也是输的,所以很多被害人会自认理亏,支付高额借款后赎回自己的汽车。”谢鑫华说。
  1月8日,犯罪嫌疑人还冒充购车车主联系唐某,称轿车已经在他手里了,如果唐某还想要车,就要给他9万元。但是本案中的唐某实在拿不出钱,最后选择向秀洲警方报警,当警方查破此案时,这辆车已经被山东一名KTV老板以10万元的价格买下了。
  今年6月8日,通过近5个月的侦查工作,秀洲警方摸清了这个犯罪团伙的成员构成、犯罪手段及落脚点后,在江苏无锡、南京和嘉兴三地同时收网,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7月14日,检察院经过审查后认为,以许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重要成员较为固定,分工明确,并经常纠集在一起共同故意实施敲诈勒索,以恶势力团伙将5人批捕,2人取保候审。目前,已查证自去年11月到今年5月,该团伙在嘉兴全市范围内以套路车贷作案18起,涉案金额高达六七十万元。此案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法制网  责任编辑:贾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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