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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柯桥骑电动车违反交通法 不愿意交罚款可“以学代罚”

发布于:2018-6-28 7:58:45  浏览:1074次


“您好!您这样骑电动车属于逆向行驶,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请在路边停好车,并到执勤点内接受处罚。”近日,骑着一辆蓝色电动自行车的李先生,在柯桥区群贤路与笛扬路交叉口被交警拦了下来,原因是李先生由西向东逆向行驶,被交警带到了附近的“小黑屋”“接受教育”。

原来,这所谓的“小黑屋”教育点就是执勤交警的休息室,休息室内整齐地摆放了两排座位,座位正前方的电视屏幕上,循环播放着柯桥交警自制的《2017年事故警示录》。“刚被拦下时有点不服气,被带进‘小黑屋’时则有点紧张。”李先生在交警的监督下,观看了近年来涉及非机动车的交通事故影像资料,并抄写了安全驾驶的相关法律法规,还签署了安全骑行电动车保证书。经历了这些,李先生显得有些难为情,“十几年没被罚抄东西了,不过自己的确做错了,有点羞愧。”

柯桥交警部门有关人士告诉记者,自今年3月底开始,柯桥区启动了交通违法人性化教育处罚措施,设立了10个现场教育点,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人员依法实行忠告、教育处置,让违法当事人现场学法、知法,现场感受交通违法的危害。

“我们推出的是‘以学代罚’,如果违法当事人不愿意被罚款,可以选择到岗亭接受教育或上路参与义务劝导。”一位执勤交警告诉记者,如果有违法当事人不愿意交罚款,也不愿意在“小黑屋”接受教育,可以选择在周边路口举旗站岗,协助交警维持交通秩序30分钟。

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随意变道……这些交通违法行为在街头屡见不鲜,柯桥交警通过让违法当事人做一回学生,补补交通安全教育课,有利于提高交通安全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这一举措也受到不少市民认可。开了20年车的司机鲍师傅表示,这一做法让电动车骑行人明白了违反交通法的危害性,罚款加人性化教育的方式,值得称赞。市民魏女士则说:“要是当众被请进‘小黑屋’,也蛮难为情的。希望大家都自觉遵守交通法,不给马路添乱。”

 
作者:见习记者 唐洋洋 文/摄 编辑:陈文华 
来源:绍兴网-绍兴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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