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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业男子贩卖“咳嗽水”当赚钱捷径 事情败露获刑方知悔

发布于:2018-6-24 21:59:00  浏览:766次
  正义网儋州6月24日电(记者李轩甫 通讯员余建波)众所周知,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俗称“咳嗽水”,是一种用来止咳的药品,因其中含有可待因毒品成分,被国家列为第二类精神药品严格管理,无经营资格擅自贩卖给他人将构成贩卖毒品罪。然而,无业男子郭某却把贩卖“咳嗽水”当成了自己的赚钱捷径。近日,海南省儋州市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郭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只有初中文化的郭某,苦累工作不愿干,轻松钱多的活儿又找不到,一直没有工作,生活拮据,为了赚钱,最终将目光投向贩卖“咳嗽水”。2017年11月, 郭某结识了朋友张某,一来二往,张某得知郭某一直没有工作。一天,张某对郭某说,倒卖“咳嗽水”也能赚钱。说者有心,听者有意。之后,郭某以每包12元的价格向张某购买“咳嗽水”,再拿到双方约定地点,以每包人民币13元的价格贩卖给他人,从中赚取1元的差价。
  2017年11月的一天,郭某接到购买人王某某的电话,欲向其购买“咳嗽水”。接着,郭某来到儋州市一家网吧后门处,以每包人民币13元的价格,将17袋“咳嗽水”(每袋重10ml,每5ml含磷酸可待因4.5mg)贩卖给王某某,郭某得221元,王某某将17袋“咳嗽水”当即予以服食。
  沒过几天,郭某贩卖“咳嗽水”事情败露,被警方抓获,儋州市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郭某明知是可待因毒品却贩卖给他人(可待因含量共约153mg),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遂向儋州市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郭某悔恨莫及,他对办案检察官说道:“沒想到贩卖‘咳嗽水’沒赚多少钱却落得个犯罪判刑结果,我之所以会有今天的下场,都是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带来的恶果,现在只希望在狱中好好改造。”



来源:正义网  责任编辑:王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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