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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收养存“灰色地带” 自行协议收养法律风险高

发布于:2018-3-31 9:17:00  浏览:1211次
网络收养存诸多隐患亟须加强监管
  “送养待产宝宝!真心的,就微信”“不孕家庭想领养已经出生的宝宝”“有没有这个月或下个月出生的待产宝宝,想领养”……
  对于这些出现在网上的领养送养信息,不少人都会认为是开玩笑,因为无论是领养还是送养,如果没有经过法定程序、按照规定领养或送养,都会触及贩卖儿童违法犯罪的“高压线”,都将受到法律严惩。
  然而,《法制日报》记者采访发现,这种看似玩笑的网帖所反映的内容,在现实中却真实存在且需求旺盛,面临监管盲区。
  前不久,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就对利用网络发帖贩卖儿童的被告人谢某提起了公诉。

求子心切网上寻找领养信息
  2017年8月22日,在驶往城郊的高架桥上,苏州警方拦下一辆出租车。当时,出租车里坐着一男一女两名乘客,女乘客怀中还抱着一个婴儿。面对突然出现的民警,在震惊之余,女乘客小霞顿时如梦初醒,懊悔不已。
  原来,小霞与丈夫结婚近十年,但由于小霞身体原因无法孕育孩子,夫妻二人经过商量,打算收养一个。其间,他们曾去福利院登记收养,但经过漫长的等待,一直没有找到想收养的孩子。
  一个偶然的机会,小霞进入一个论坛。令小霞想不到的是,论坛里充斥着大量送养与收养意向的信息,“未婚先孕,希望给孩子找一个好人家”等简短的内容后面跟了十几条联系方式。于是,小霞找了一个连续发布好几条送养信息的账号,通过对方留的联系方式加了对方为微信好友。
  成为微信好友后,小霞迫不及待地将自己的心愿告诉对方。对方称自己的姐姐生的二胎是一个女孩,因为想要男孩,所以想将孩子送养,还告诉小霞很多人都想领养这个孩子。
  小霞担心好不容易盼来的希望又落空,一直发信息请对方一定要优先考虑她,并称可以给对方适当的补偿。聊了一段时间后,对方告诉小霞,他还有一个朋友也有一个小孩要送养,问小霞是否考虑。
  小霞心生疑虑,对对方的身份渐渐有了怀疑:电视上常常有打击人贩子的新闻,对方不会是人贩子吧?小霞试探着问了对方,但对方信誓旦旦地说,只是帮忙介绍促成双方收养,并把自己的身份证照片发给了小霞,还把婴儿的情况向小霞一一介绍,声称自己绝不是人贩子。
  “我是真心想收养一个孩子,只要双方都是自愿的,应该就不会有问题吧?”尽管对方提出婴儿的妈妈要3万元作为营养费,但求子心切的小霞没有考虑太多,觉得这些要求都在情理之中。
  “只要婴儿身体健康就收养这个小婴儿。”夫妻二人商量后,决定约对方见面。

热心人实为多次贩婴嫌疑人
  2017年8月21日,在苏州一家假日酒店,对方带着一名年轻女人,抱着一个尚在襁褓里的婴儿。小霞夫妻则为婴儿准备了进口奶粉和衣服。为了确保是一个健康婴儿,对方和年轻女人将婴儿带到一家医院进行体检。得知孩子身体健康,小霞的心落地了。
  第二天,发帖的网友让小霞与年轻女人签订收养协议,把婴儿交给小霞夫妇,就让年轻女人先行离开。小霞丈夫将3万元交给了对方,还给了对方1000元作为路费。
  得到消息的苏州警方兵分两路,对这起贩婴案嫌疑人进行抓捕,涉嫌居间贩卖行为的谢某和收养双方都被警方抓获。警方查明,谢某是以人口贩卖为“生意”的中介,其向小霞索要的3万元根本不是孩子生母提出的要求。而孩子生母小兰也是通过谢某在论坛发布的信息与谢某联系,听说是他的姐姐想收养孩子才将孩子交给他。
  小兰是未婚生育,生下孩子后联系不上男朋友,加上经济困难,万般无奈之下才想将孩子送养,希望对方家庭能善待孩子。小霞和小兰都没想到,自己在网上竟然遇到了人贩子。
  警方查明,谢某在这次交易之前还做了两笔“生意”。“听说做这行比较赚钱,于是自己摸索过后就开始做买卖小孩的中介。”谢某交代,他虽然知道这是犯法的,但当时脑子发热,觉得能赚大钱,于是铤而走险做起了这个勾当。
  检察官介绍,据犯罪嫌疑人谢某交代,有福建、上海、四川、江苏等多地的“宝妈”和“领妈”通过网络与其沟通联络,有的甚至在孩子尚未出生时就提前“预订”,然后由他为“宝妈”提供孕产期照顾,待孩子出生后,还可为领养家庭办理出生证明,可以说形成了一条龙“服务”,谢某等人则从中收取所谓的营养费和护理费。
  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经审查,对谢某提起公诉。孩子生母小兰以及收养孩子的小霞夫妇,已被警方取保候审另案处理。

自行协议收养法律风险高
  3月17日,《法制日报》记者上网搜索某论坛发现,除了一些孕产妇信息和相关广告信息外,当天上午3个页面的帖子中竟然有10条领养帖子、3条送养婴儿帖子、4条代孕帖子以及性别鉴定、办理出生证明等违法信息内容。
  记者点开其中一条收养女孩的帖子,跟帖多达78条。“我现在怀孕五个月了,前两天去医院检查,医生说胎儿一切正常很健康,因为家里原因现在不想要了,诚心领养的打我电话”“我女朋友怀孕了,但我们分了。想打但打了以后都不能怀了,所以想找个有能力的家庭抚养。”类似回应的帖子让人震惊。
  记者通过微信添加了其中一个有收养意愿的人为好友,短短数分钟就收到了十多条回信,“我老公先天无法生育,我到医院做了人工授精和试管,但怀孕后孩子不正常又清宫了,现在想收养一个”。这名网友还发来了医院相关检验单,并称“我们夫妻俩可以提供所有证件,是诚心领养,不是人贩子”。
  承办谢某案的检察官说,由于民间收养的需求巨大,正规收养门槛高、等待时间长,很多人在网络上关注和发布收养和领养信息,而这些信息均没有得到任何审核,真实性无法考证,自行联络协议收养具有很高的法律风险。
  “即便双方协商同意,也难以到民政部门进行正规登记从而得不到法律确认,属于非法收养。”检察官说。

网络收养存在“灰色地带”
  “网络收养存在很大隐患,容易成为贩卖人口的新‘温床’”。检察官认为,网络收养存在“灰色地带”。由于合法渠道收养门槛较高,难以满足民间需求,导致很多人转向社交网络平台寻找渠道。这种平台往往打法律“擦边球”,五花八门、鱼龙混杂,成为不法分子贩卖人口的“温床”。
  记者了解到,目前收养法及相关法规对网络收养如何定性、如何规范和监管均无涉及,网络收养游离在监管之外。
  检察官认为,网络收养缺少部门监管,导致网络收养问题杂乱无序,给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的隐蔽性和便利性进行人口买卖违法犯罪提供了新渠道。
  “送养方的真实意图、送养孩子的健康状况无法验证,得不到保障。收养方的条件、收养意图也无从把关,存在很多不确定性和风险。很多不符合国家收养政策的送养和收养人混杂其中,收养关系无法得到法律确认,难以保障儿童权益。”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谢某与送养方联系时自称是姐姐要收养,与收养方联系时称补偿费3万元是生母要求,但实际只给了生母几千元营养费,收养双方均被欺骗和利用。
  检察官建议尽快完善法律法规,解决网络收养的合法性问题,规范民间通过网络进行收养的行为,同时建立政府部门为主导的网络收养信息平台,回应民间收养需求,并通过加强监管,强化信息审查,加大打击力度,坚决斩断网络收养背后的不法利益链。



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闵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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