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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40周年】三代普法人的风景——从黑板报到网络直播

发布于:2018-12-25 20:07:00  浏览:1027次
三代普法人的风景——从板报到网络直播

刚刚过去的第五个国家宪法日、首个宪法宣传周,浙江大地呈现出的宪法宣传活动可谓丰富多彩——网络直播、抖音视频、微信互动PK、灯光秀、随手拍……许多年轻而充满活力的传播形式,被运用到普法宣传当中。

时光穿梭回30多年前。1985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了司法部《关于向全体公民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五年规划》,1986年,我国开始在亿万人民群众中普及法律知识和开展法制宣传,此后以五年为单位,到今天从未间断。

32年来,12月4日这一天,对于普法工作者来说,几乎是一年里最重要的日子。

32年来,普法形式经岁月更迭不断变化,更加多元化,历久弥新。

我们寻找到了三位普法工作者。他们当中,有普法工作初始期,筚路蓝缕的开拓者;有让法治理念在人们心中发芽的播种者;也有让普法工作不断与时俱进的探索者。

“普法从无到有”

李海明今年68岁,是最早的一批司法所所长,当记者问起当年普法的场景时,他记忆犹新。戴上老花镜,喝一口热茶,李海明回忆起他的普法时光。


李海明在阅览普法宣传资料

1980年,30岁的李海明从部队转业到杭州市下城区潮鸣街道的地区科,在地区科室下的司法办兼职。在那时,司法所还未成立,李海明也还是个司法助理员。到了1986年,全国正式开始了第一阶段的五年普法,“普法”这个词就此走进了大街小巷。

“一五普法”阶段,不仅老百姓不懂法,就连李海民自己都尚未真正弄懂法律,普法队伍力量薄弱,而他也就在这样的状态下挑起了普法的担子。

“那时去社区里普法,就在街头巷尾,拿一本法律宣传册,宣读法律条文,居民们拿着小板凳、摇着小扇子,这样就算是一次普法活动了。”这是李海明回忆的普法最初的场景。上世纪八十年代末,社区百姓都还处在一种对于法律不熟悉却又好奇的状态,只要李海明下社区,一吆喝“过来,这边来普法了!”大家就会围成一圈,自觉参与。

社区里的黑板也是普法阵地之一,一笔一划用粉笔书写的普法黑板报,在当时也能获得不少人驻足围观。除此之外,各地的法制报也是生动的普法资料之一,每个星期,李海明都会去省司法厅领报纸,发放给社区居民。

1990年,李海明被任命为下城区潮鸣街道司法科科长,普法从兼职变成了专职。这时的普法场地,从街头巷尾搬到了社区里的大会堂。前来普法讲课的人也变成了公证员、机关干部等更加懂法的工作人员,还有了普法文艺演出、电话普法等形式。老百姓对于法律的问题也像雨后春笋般纷纷涌出。“离婚后小孩子和谁生活”“父亲留下来的房子归谁”等一系列涉及自身利益的问题层出不穷,“谁先告状谁吃亏”的想法被改变,老百姓真正开始学会利用法律来维护权益。

“过去的普法工作虽然没什么新意,但都很实在。”摘下老花镜,李海明结束回忆。从青丝到白头,他见证了普法工作最青涩的时光。

如今,退休多年的李海明每天依然会到司法所坐班,以人民调解员的身份帮身边的百姓处理大小纠纷。“每一次调解也是一次普法,干了一辈子的事情,我想一直把它做下去。”

“普法普意识”

记者推开门时,陈建六的电脑屏幕里播放着一段视频,那是今年宪法宣传周期间,杭州市余杭区上演的宪法灯光秀。绚丽的灯光配合庄严的法治元素,两种不同感官体验的碰撞擦出了奇妙的火花,这是陈建六构思下的的普法宣传新样式。

宪法宣传周忙碌的工作结束了,但陈建六依然没有停下脚步,因为《法治余杭之歌》即将上线,他得张罗这首原创普法歌曲宣传推广的平台。


杭州市余杭区宪法主题灯光秀

这些年,余杭区的普法工作名声在外。这当中,余杭区司法局法宣科科长陈建六功不可没。但在14年前,他还只是个门外汉。

2004年,陈建六从部队转业到余杭区司法局工作,初来乍到时,他对普法工作是疑惑的。普法的意义是什么,能产生多大的作用?慢慢接触之后,他渐渐开始了解这项工作背后的深意,也逐渐有了工作思路。

刚开始,办一场普法宣传活动只是为了做好“规定动作”,对于普法效果如何并不重视。但是在逐渐深入地接触了普法工作以后,陈建六开始琢磨,普法效果如何才能最大化。从法治余杭指数,到普法旅游线路,再到宪法灯光秀……陈建六创新的脚步从未停歇。

“每一种新的普法宣传形式,就像是一个新的产品,我们要考虑受众的‘体验度’和它能产生的效果。比如,今年我们推出的收集和普法代言人‘乐乐’的合影赢取奖品,为的是让老百姓在有趣的互动中学法、用法;制作普法快闪视频、法治之歌,则是以寓教于乐的方式,让老百姓感到生活中的法治无处不在。”

“时代的发展很迅速,普法工作同样也要跟上时代的节拍,所以普法工作者,要永远保持年轻的状态。”陈建六笑着说,“普法,不仅仅是普及法律条文,更多的是普及法律的意识与观念。这是摆在所有普法工作者面前,一个永恒的命题。”

“更开放、自由的普法”

在“2011-2015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的名单里,出现了一个90后的浙江姑娘,武义县司法局壶山司法所副所长王洁珊。新生代开始在普法工作领域展露头角,王洁珊这样一批新生代,用新媒体呈现出了普法工作新的可能。


王洁珊及其团队运营的“武义普法”微信公众号  

2013年大学毕业之后,王洁珊进入武义县司法局工作。当时她需要做一个线上的普法课程,也因为这个契机,她给司法局开了一个微信公众号。那时县一级的普法微信公众号还比较少,而且普法微信的排版都很单一。

如何能把自己的普法公众号做得脱颖而出?数字媒体技术专业毕业的王洁珊因此想到了制图。图片是所有形式里最通俗易懂的一种,也可以有更多的创意与构思。

起初,王洁珊制作一篇微信公众号的图片需要一个星期,时间虽然慢,但是效果却很好。当微信号只有十几个粉丝的时候,阅读量就有好几千,这也让她在制图普法这条路上更坚定了信念。


王洁珊展示“武义普法” 

“在新媒体的平台上,大家更愿意发表见解,因此在微信内容里体现互动很重要。”对于交互式普法的重要性,王洁珊体会很深,“每当看到留言区里粉丝们热烈讨论的时候,我就特别有成就感。只有当每一个人都在普法活动中有参与感的时候,才是真正将法律普及给他们了。”王洁珊说。

“如今是一个开放而包容的社会,普法工作也同样需要自由的空间。只要形式够新颖,普法的内容也同样能成为年轻人消磨碎片时间的有益方式。”自由与开放,这是新生代普法力量给普法工作贴上的新标签。



来源:平安浙江网  责任编辑: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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