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检8年,办理过不少案件,在办案中我深深感受到,法律就是我们身边的朋友,虽然外表严肃,却内心温暖。
2016年2月6日早上,我刚赶到单位,传达室的保安就叫住了我:“胡婧,这里有人等你很久了。”我转身一看,原来是我办理的一起盗窃案的被害人良路(化名)。见到我,他展开手里的锦旗:“胡检察官,谢谢你替我追回损失……”
2015年12月,我承办了游某利用伪基站发送含有钓鱼网站链接的虚假领奖短信案,案中游某通过钓鱼网站偷得良路等4人1万余元,其中良路损失4500元。
案发后,游某不愿赔偿良路等4人的经济损失,而且还觉得委屈,说他偷来的1万多元被上家拿走了,一分钱都没拿到。了解了游某思想问题的症结后,我逐字逐句向他讲解法律法规。最后,游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说愿意赔偿损失。
我随即与游某河南老家的家人联系,没想到第一次打电话就被他的家人一口拒绝了。我再次打电话过去,想跟他们好好解释,可他们撂下一句“胡检察官,如果你联系我们是为赔偿的事,那就不要再打电话了”,就直接挂了电话。果然,之后几天,我每次打电话过去,都被很快挂掉。
说实话,当时的我觉得很憋屈,甚至想要放弃,可一想到游某还年轻,如果能赔偿被害人损失,或许他能得到减轻处罚;而对被害人来说,也能追回他们的血汗钱,这对双方都有好处,不应该放弃。
终于,在我打第9个电话时,电话通了:“胡检察官,你可真执着,有什么事你说吧。”
我再次耐心劝说游某家人,帮他们分析利弊,可他们依旧不同意赔偿。尽管结果在预料之中,但我还是很高兴,因为他们愿意听我说了。从那以后,我隔三岔五就打电话过去,渐渐地,游某的家人对我不再心存戒备,我们的通话时间也越来越长……
终于,在我打第15个电话时,游某的家人说,他们想通了,愿意赔偿被害人全部的经济损失。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我高兴地给良路等被害人打电话。听到消息后,他们很惊喜:“根本没想到,被骗的钱还能要回来!”
2016年1月18日,游某的家人从河南老家赶到湖州,与4名被害人见面,赔偿了他们全部的经济损失。
自此,案件尘埃落定,我深深体会到:不管是被告人还是被害人,作为检察官,只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多站在他们的角度去思考,就能让违法者真心知错服法,让被害人得到补偿慰藉,而这不正是公平正义的要义吗?(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检察院民行科 胡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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